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18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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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3年訴字第18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6月24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訴字第186號原告 陳建全 訴訟代理人 陳瑾瑜 律師被告 賴春貴 訴訟代理人 吳常銘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6月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28萬元,及自民國113年5月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百分之28,餘由原告負擔。
四、本判決第1項得假執行,但被告以新臺幣28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五、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略以:原告與訴外人即前配偶 陳美玉 於民國79年4月7日結婚,至112年6月2日兩願離婚。被告明知陳美玉為有配偶之人,仍於上開婚姻存續期間,即於000年0月間至112年11月底交往,於通訊軟體LINE中稱呼陳美玉為「老婆」及尚有其他親暱用語,詳細對話情形如附表所示,已超過朋友一般交往之分際。另多次與陳美玉在陳美玉之工廠、住家及汽車旅館等處發生性關係,期間長達1年多,終致原告與陳美玉離婚,嚴重破壞原告配偶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致其受有非財產上損害。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前段及第3項規定,命被告給付新臺幣(下同)100萬元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100萬元,及自113年5月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答辯則以:被告於事發後,已不只一次向原告認錯道歉,努力尋求被告之原諒,然雙方就和解方式有所歧見而無法達成和解,被告絕非毫無悔意及賠償誠意。此外,被告為高職畢業,每月仰賴3萬多元之退休金過活,偶爾兼差賣竹子,每月賺取不超過2萬元,及曾罹患多種疾病,生活實屬艱辛,原告主張之100萬元賠償金額過高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免為假執行。
三、兩造不爭執事項(本院卷第122頁,並由本院依判決格式增刪、調整字句如下):
㈠原告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翌日之年月日為113年5年4日。㈡被告與陳美玉於79年4月7日結婚,並於112年6月2日兩願離婚。
㈢本院卷第59頁、第61頁所示之照片,照片中之人為被告及陳美玉。
㈣被告與陳美玉於112年3月10日至112年6月1日期間LINE對話紀錄如附表所示。
㈤被告與陳美玉於111年4月至112年11月底期間交往,期間每月
平均發生過至少4至5次性關係,且於該期間被告知悉陳美玉為有配偶之人。
四、本院之判斷:原告上開主張,為被告所否認,並以前詞置辯。是本件爭點主要為:原告向被告請求因配偶法益受損之精神慰撫金100萬元,是否合理?經查:㈠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第3項定有明文。
⒈觀之被告與陳美玉於112年3月14日至112年6月1日期間如附表
所示LINE通訊軟體之對話內容(見本院卷第21至57頁),多屬彼此往來、互動如情侶般之親密對話。又觀諸被告與陳美玉之合影兩張(見本院卷第59至61頁),被告或坦露上身與陳美玉兩人臉頰相貼,或右臉側睡於陳美玉左肩上,足徵被告與陳美玉確有踰越一般男女社交分際而有侵害原告配偶權之行為,當屬明確。
⒉從而,被告實有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信賴基礎、圓滿安全及
幸福,依據前開規定,自屬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前段及第3項規定,就其所受非財產上損害請求被告賠償,即屬有據。
㈡慰撫金之多寡,應斟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之程
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其金額是否相當,自應依實際加害情形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及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關係決定之。
⒈本院審酌兩造之財產所得有如稅務T-ROAD資訊連結作業查詢
結果財產所示(另置於本院限閱卷內),原告名下有土地數筆、房屋1幢、汽車1輛;被告名下有土地2筆、房屋1幢;又原告為國中畢業,從事茶葉批發工作,每月收入約10萬元;被告為高職畢業,已退休,每月領有退休金約3萬元,偶爾兼差賣竹子,每月不超過2萬元,收入不定,並有兩造所提書狀、陳述及被告個人戶籍查詢資料在卷可憑(見本院卷第99頁、第106頁、第132頁、本院限閱卷)。
⒉此外,被告患有非ST段升高心肌梗塞、第二期慢性腎臟疾病
及高血壓,曾於111年3月經歷心導管支架置換術及於96年9月進行腦膜瘤開顱手術等情,有被告於 竹山 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竹山秀傳醫院、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在卷可參(見本院卷第109頁至第111頁),足見被告身體狀況尚非理想。除上情外,本院兼衡酌原告與陳美玉結婚逾30年卻因此離婚,被告與陳美玉發生婚外情約1年7月,期間互稱老公、老婆,並有如附表所示之親暱用語,每月平均發生至少4至5次性關係,及本件侵權行為係被告出於故意,足認造成原告精神上痛苦程度非輕,復參以兩造之身分、地位、收入及被告之身體、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應以28萬元為適當,於此範圍內,自屬有據。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前段及第3項規定,請求如主文第1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逾此範圍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本判決所命被告給付之金額未逾50萬元,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5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准被告供擔保後免為假執行。至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已失其依附,併駁回之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所用之證據,經審酌認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爰不逐一論列,附此敘明。
八、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葛耀陽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
書記官王小芬附表編號時間發話方對話內容12023/3/10(五)陳美玉貼圖-早安2賴春貴婆早3陳美玉人生短暫珍惜當下不要讓自己留下任何遺憾4賴春貴我已經滿足人生了5陳美玉所以後面的人生沒關係了6陳美玉不用珍惜也不用活在當下了7賴春貴現在有你8陳美玉不是說已經滿足人生了9賴春貴現在有你所以已經滿足人生了10112023/3/13(一)陳美玉(賴春貴-我總不能叫你找一個伴吧)你想這樣說嗎12賴春貴我珍惜你的愛13陳美玉(陳美玉-你想這樣說)想的話現在老實說14賴春貴(陳美玉-說好的不管如何都不可以丟下我)不會15賴春貴你不能每晚都這樣我會很難過16陳美玉好17賴春貴愛你18賴春貴睡覺了19202023/3/30(四)賴春貴婆早21陳美玉貼圖-早安22賴春貴我躺一下23陳美玉好24賴春貴婆早252023/3/31(五)陳美玉貼圖-早安26272023/4/7(五)陳美玉貼圖-早安28賴春貴婆早292023/4/8(六)陳美玉貼圖-早安30賴春貴婆早312023/4/9(日)賴春貴婆早32332023/4/12(三)陳美玉貼圖-早安34賴春貴婆早352023/4/13(四)陳美玉貼圖-早安36賴春貴婆早37陳美玉 阿男 那裡今天賣得不好38賴春貴怎麼會這樣39402023/4/24(一)陳美玉我先洗澡41賴春貴好422023/4/25(二)陳美玉貼圖-早安43賴春貴老婆早442023/4/26(三)陳美玉貼圖-早安45賴春貴老婆早46472023/4/27(四)賴春貴老婆早48陳美玉貼圖-早安492023/4/28(五)陳美玉貼圖-早安50賴春貴老婆早512023/4/29(六)賴春貴老婆早52532023/4/30(日)陳美玉圖片漂亮又帶刺的女人可以稱為玫瑰不漂亮又帶刺的女人那種叫做榴槤54賴春貴哈哈55賴春貴你是玫瑰56賴春貴你很黏老公57陳美玉當然58陳美玉這樣不好嗎59賴春貴所以才有壓力60賴春貴這樣你才常常生氣61賴春貴不要生氣才不會吵架62632023/4/30(日)賴春貴所以才有壓力64賴春貴這樣你才常常生氣65賴春貴不要生氣才不會吵架66陳美玉你就不要惹我生氣67賴春貴好啦68賴春貴先吃東西69陳美玉好70賴春貴 晚安 老婆712023/5/1(一)陳美玉貼圖-早安72賴春貴老婆早73742023/5/3(三)陳美玉結束吧75賴春貴有需要這樣嗎76陳美玉(賴春貴-我們兩個人真的很難互動)既然你都這樣認為了77陳美玉你說跟家裡的她等於零互動所以我們才在一起但你現在說我們真的很難互動所以不需要在一起了78陳美玉到此為止了79賴春貴又來了80陳美玉你只是要我體諒你而我也盡量體諒你但你為我想過嗎自私的人是學不會體諒別人的痛更不會檢討自己的錯只在乎自己的感受81陳美玉不是又來了是你的作為讓我產生的想?82832023/5/14(日)陳美玉貼圖-早安84賴春貴老婆早85賴春貴怎麼還不回來86陳美玉他們去爬山87賴春貴喔88賴春貴要去工廠嗎89陳美玉你在哪裏90賴春貴家裡91陳美玉嗯92陳美玉在家裡就?93942023/5/18(四)賴春貴就怕你不會爽95陳美玉不會厚96陳美玉幹嘛這樣97賴春貴受精以後本來腳就會酸98陳美玉是喔99陳美玉不是運動的關係嗎100賴春貴不要管別人101陳美玉說102賴春貴運動應該不會103賴春貴差不多吧104陳美玉所以你久習慣了105陳美玉原來不是只是對我特別106賴春貴我們有很久嗎107陳美玉有時候不是會很久1081092023/5/20(六)陳美玉你是配合你家的110賴春貴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講111陳美玉走出去外面轉角講電話一下112賴春貴我在洗澡113陳美玉為什麼現在才在洗澡114賴春貴剛吃飽飯115陳美玉怎麼現在才吃飽飯116陳美玉不是都6點就吃了117陳美玉你不是都5點多就洗了118賴春貴語音通話119陳美玉截圖希望我們兩個好好過日子能夠長長久久最好一輩子1202023/5/21(日)賴春貴你在沙發躺著休息一下1211222023/5/25(四)賴春貴老婆晚安123陳美玉貼圖-GOODNIGHT1242023/5/26(五)賴春貴老婆早安125陳美玉貼圖-早安126陳美玉 李冠物 說要買便當給我吃他說要去草屯那一間便當很好吃127陳美玉他說了好多次了1281292023/5/26(五)賴春貴老婆晚安130陳美玉貼圖-GOODNIGHT1312023/5/27(六)陳美玉貼圖-早安132賴春貴老婆早133賴春貴你中午吃甚麼134陳美玉隨便吃135賴春貴超級無聊1361372023/5/28(日)陳美玉是這樣那我們就不要聯絡了138陳美玉是同意嗎139賴春貴我們兩個人的立場不一樣140陳美玉不要勉強了141陳美玉你就是時常的已讀不回142賴春貴我知道你是不可能放下143陳美玉我都不知道你是什麼意思了144陳美玉(賴春貴-我知道你是不可能放下)我會學著放下的你別擔心與其一直痛苦不如放下145賴春貴你放得下我們兩個人嗎146陳美玉慣性147陳美玉既然那麼痛苦我們在一起有什麼意思148陳美玉我的決定是這?1491502023/5/29(一)陳美玉半小時候在量151賴春貴好152賴春貴老婆晚安153陳美玉貼圖-晚安1542023/5/30(二)賴春貴老婆早155賴春貴你煮什麼吃156賴春貴要掛號157陳美玉好158陳美玉那表示沒有吵架159賴春貴應該沒有160161賴春貴貼圖-讚1622023/5/31(三)賴春貴老婆早163陳美玉貼圖-早安164賴春貴還在逛街嗎165陳美玉你在哪裏166賴春貴家裡167陳美玉我們下交流道了168賴春貴你回來了169賴春貴喔1701712023/5/31(三)賴春貴老婆晚安172陳美玉貼圖-晚安1732023/6/1(四)陳美玉貼圖-早安174賴春貴老婆早175賴春貴回來了嗎176陳美玉古坑休息站了177賴春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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