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2064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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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20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15日

裁判案由:代位分割遺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2064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訴訟代理人 廖士驊
孔繁輝 被告 劉重信
劉林玉露 劉芯雨 劉怡燕 劉訓智 劉許碧雲 劉重光 劉鳳君 莊淑娥 劉偉森 劉偉倫 劉芳如 黃佳雯 劉春興 劉小萍 劉小惠 劉珮均 蔡金貴 劉一蒼 劉東和 劉佳青 劉文賢 林榮晃 林玟玟 林宗泰 劉素雲劉金桔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十時三十分至現場即門牌號碼為新北市○○區○○街○號建物履勘暨囑託地政機關就上列建物之位置及面積實施測量。
中華民國106年9月15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楊千儀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9月18日
書記官吳育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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