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06年度司拍字第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06年司拍字第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6月01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拍字第9號聲請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游國治 代理人 黃鈺穎 相對人 鄭嘉鈴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台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前於103年2月14日以其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聲請人,以擔保相對人於現在及將來對聲請人所負之借款、透支、保證、信用卡債務。詎相對人於106年2月18日後未依約繳納借款之本息,已喪失期限利益,且亦積欠信用卡款項未清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土地、建物登記謄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不動產借款約定書、中長期不動產借款約定書等件為證。
三、經查,聲請人所提上開資料,核與其聲請意旨相符,且經本院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之規定,以106年5月10日金院春非義106司拍字第9號函,通知債務人即相對人於函到10日內就上開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函於106年5月12日送達相對人,惟迄未見相對人有所陳述,從而,聲請人聲請拍賣如附表所示之抵押物,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千元。
六、關係人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關係人如主張擔保物權之設定係遭偽造或變造者,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得對擔保物權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如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之1第2項準用同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附表││├──┬─────────────────────┬─┬────┬───────┼────┤││土地坐落│地│面積│││││││││││編號├───┬────┬───┬───┬────┤├────┤權利範圍│所有權人│││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1│金門縣│金湖鎮│湖前││382-21││58.75│全部│鄭嘉鈴││││││││││││├──┼───┼────┼───┼───┼────┼─┼────┼───────┼────┤│2│金門縣│金湖鎮│湖前││382-26││1,263.61│1200分之2│鄭嘉鈴││││││││││││├──┼───┼────┼───┼───┼────┼─┼────┼───────┼────┤│3│金門縣│金湖鎮│湖前││382-22││58.75│全部│鄭嘉鈴││││││││││││└──┴───┴────┴───┴───┴────┴─┴────┴───────┴────┘┌────────────────────────────────────────────┐│附表(建物)│├─┬──┬───────┬───┬─────────────────┬────┬────┤│編│││建築式│建物面積(平方公尺)││││││基地坐落│樣主要├───────────┬─────┤││││建號│--------------│建築材│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權利範圍│所有權人││││建物門牌│料及房││要建築材料││││號│││屋層數│合計│及用途│││├─┼──┼───────┼───┼───────────┼─────┼────┼────┤│1│934│金門縣金湖鎮湖│集合住│1樓層:48.77│陽台:│全部│鄭嘉鈴││││前段382-21地號│宅、鋼│2樓層:48.77│5.67││││││-------------│筋混凝│3樓層:35.67│雨遮:││││││金門縣金湖鎮湖│土造、││4.80││││││前303號│三層│合計:133.21│││││││││││││├─┼──┼───────┼───┼───────────┼─────┼────┼────┤│2│935│金門縣金湖鎮湖│集合住│1樓層:48.77│陽台:│全部│鄭嘉鈴││││前段382-22地號│宅、鋼│2樓層:48.77│5.67││││││-------------│筋混凝│3樓層:35.67│雨遮:││││││金門縣金湖鎮湖│土造、││4.80││││││前305號│三層│合計: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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