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360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12日
裁判案由:違反保護令罪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3603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保護令罪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96年12月24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院刑事第九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6年12月12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黃紀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2月12日
書記官林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