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228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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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訴字第228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公司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228號原告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夏銘賢 (董事長)原告 陳良宜 共同訴訟代理人 王和屏 律師被告臺北市政府代表人 郝龍斌 (市長)住同上訴訟代理人 呂學華 訴訟代理人 楊素慧
范國敦 上列當事人間因公司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一百年八月十一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8月25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許瑞助
法官鍾啟煌法官劉穎怡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25日
書記官林苑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