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訴字第120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4年上訴字第120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28日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上訴字第1201號上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沈鴻濱上訴人即被告侯信全上二人選任辯護人 李國盛 律師上訴人即被告 鄭吉成 上訴人即被告 王文良 上二人選任辯護人 余俊儒 律師上訴人即被告 李建來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222號,中華民國103年6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7月28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洪于智
法官邱忠義法官蕭世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俊鴻中華民國10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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