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簡字第58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偽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3年度簡字第580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慶信上列被告因偽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年度偵字第1494
3號),被告於本院訊問中自白犯罪,合議庭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吳慶信犯偽證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17至20行「 江選立 涉嫌販賣第一級及第二級毒品犯行部分‧‧‧以102年度上訴字第1656號判決駁回上訴」之記載後面,應補充記載「後又經最高法院於民國103年6月26日以103年度台上字第2117號判決駁回上訴確定」,並補充「被告於本院訊問時之自白」為證據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吳慶信所為,係犯刑法第168條之偽證罪。被告前(1)於民國87年間,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以92年度上更二字第349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確定;(2)於93年間,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分別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以93年度訴字第1740號判決判處連續施用第一級毒品1年、連續施用第二級毒品7月,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3)於93年間,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以95年度訴緝字第96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4)於94年間,因贓物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以95年度上易字第2066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1)(2)(3)(4)案後因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於96年7月16日施行,經臺灣高等法院以97年度聲減字第357號減刑裁定各減為有期徒刑ꆼ2年8月(不得減刑)、ꆼ6月(施用第一級毒品)、ꆼ3月15日(施用第二級毒品)、ꆼ9月(槍砲)、ꆼ2月(贓物),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確定,刑期起算日期為95年4月30日,於98年11月17日因假釋出監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起始日為98年12月20日,於99年4月21日縮刑期滿,於99年4月22日保護管束期滿假釋未經撤銷視為執行完畢,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其於前開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按犯刑法第168條至第17
1條之罪,於所虛偽陳述或所誣告之案件,裁判或懲戒處分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刑法第172條定有明文。
查江選立販毒案件於103年6月26日經最高法院上訴駁回確定,有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2117號判決書在卷可稽(見本院103年度訴字第1388號卷第29頁至第30頁),而被告於103年2月19日偵查中,即向檢察官自白本件偽證罪(見
102年度他字第5502號卷第138頁),足認被告係於所虛偽陳述之案件,裁判確定前自白犯行,應依刑法第172條規定,予減輕其刑。被告同時具有加重及減輕事由,爰依刑法第71條第1項規定先加後減之。
三、爰審酌被告先前素行非佳,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足憑,其於前開案件具結作證時,本應依循個人親身經歷據實作證,竟因受江選立之請託,故意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陳述,有妨害司法機關對案件審理正確性之虞,及造成司法資源之浪費,犯罪動機、目的及行為,均屬可議,然考量其偽證部分尚未影響法院發現真實之判斷,且其犯後已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兼衡其智識程度為國中畢業(見本院103年度訴字第1388號卷第24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又刑法第41條所稱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之罪者,係指法定最重本刑而言,並不包括依總則加重或減輕情形在內,刑法第172條就犯偽證罪,於裁判或懲戒處分確定前自白者,應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規定,雖列於刑法分則編,且係就個別之特定犯罪行為而設,然其立法目的與自首規定雷同,係在藉此優惠,鼓勵行為人及時悔悟,並早日發現真實,節省訴訟勞費,避免審判權遭受不當之侵害,此一規定,既未變更其犯罪類型,自屬相當於「總則」之減免其刑規定,其原有法定刑並不因此而受影響。則犯刑法第168條之偽證罪,其法定刑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縱行為人於所偽證之案件裁判確定前自白,經依同法第172條規定減輕其刑,並宣告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者,仍無同法第41條諭知易科罰金標準之適用(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4927號判決意旨參照),故本件雖依刑法第172條規定減輕其刑,仍無從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併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16
8條、第47條第1項、第172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9月29日
刑事第九庭法官蔡美華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謝惠雯中華民國10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