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附民字第285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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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附民字第28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殺人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甲○○
丙○○乙○○戊○○被告丁○○
己○○庚○○
(現另案羈押於臺灣臺北看守所)上列被告因本院九十五年度訴字第八八七號殺人未遂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0月31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陳興邦
法官林婷立法官劉素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甄庭中華民國9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