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除字第2993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除字第299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除字第2993號聲請人乙○○○代理人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複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202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6年10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11月30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林妙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6年11月30日
書記官黃媚鵑┌────────────────────────────────────────────────────────┐│附表:96年度除字第2993號│├──┬─────────┬─────────────┬───────────┬─────┬──────┬────┤│編號│發行公司│受益憑證名稱│受益憑證號碼│張數│單位數│備考│├──┼─────────┼─────────────┼───────────┼─────┼──────┼────┤│001│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國泰小龍基金│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2│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國泰小龍基金│0000000000│1│571.4││││份有限公司││││││├──┼─────────┼─────────────┼───────────┼─────┼──────┼────┤│003│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國泰小龍基金│0000000000│1│10000││││份有限公司││││││├──┼─────────┼─────────────┼───────────┼─────┼──────┼────┤│004│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國泰小龍基金│0000000000│1│10000││││份有限公司││││││├──┼─────────┼─────────────┼───────────┼─────┼──────┼────┤│005│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國泰小龍基金│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6│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國泰小龍基金│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7│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國泰小龍基金│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8│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國泰小龍基金│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9│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國泰小龍基金│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10│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國泰小龍基金│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11│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國泰小龍基金│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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