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竹簡字第3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竹簡字第305號原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蕭長瑞 訴訟代理人游國鍮複代理人 金甌 被告 謝耀緯 即 謝權裕 之繼承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5年8月12日
新竹簡易庭法官張珈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5年8月12日
書記官陳筱筑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竹簡字第30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竹簡字第305號原告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蕭長瑞 訴訟代理人游國鍮複代理人 金甌 被告 謝耀緯 即 謝權裕 之繼承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5年8月12日
新竹簡易庭法官張珈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5年8月12日
書記官陳筱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