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司促字第105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0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司促字第10557號債權人 朱祐霆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亞爾菲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利息起算日為何?㈡請求原因事實之釋明。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書記官詹東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