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2年度聲字第37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2年聲字第37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2月2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375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鄭燕魁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2年度執聲字第10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鄭燕魁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肆月。
理由鄭燕魁因販賣第二級毒品、違反藥事法等罪,經本院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均不得易科罰金,亦不得易服社會勞動),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2月21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趙春碧
法官鄭永玉法官林宜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吳雅菁中華民國102年2月21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鄭燕魁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6月│有期徒刑7年6月│有期徒刑7年6月││││││├────────┼──────────┼─────────┼─────────┤│犯罪日期│100.03.06│100.03.21│100.05.23││││││├────────┼──────────┼─────────┼─────────┤│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3314、4645號│字第3314、4645號│字第3314、4645號│├─┬──────┼──────────┼─────────┼─────────┤│最│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後├──────┼──────────┼─────────┼─────────┤│事│案號│100年度訴字第904│100年度訴字第904│100年度訴字第904││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101.02.06│101.02.06│101.02.06│├─┼──────┼──────────┼─────────┼─────────┤││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904│100年度訴字第904│100年度訴字第904││判││號│號│號││決├──────┼──────────┼─────────┼─────────┤││判決│101.09.11(上訴二│101.09.11(上訴二│101.09.11(上訴二│││確定日期│審中撤回上訴)│審中撤回上訴)│審中撤回上訴)│├─┴──────┼──────────┼─────────┼─────────┤│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彰化地檢101年度│彰化地檢101年度│彰化地檢101年度││備註│執字第5150號│執字第5150號│執字第5150號││├──────────┴─────────┴─────────┤││羈押日期從100.5.24至100.7.20共58日,定刑後應折抵刑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鄭燕魁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4年2月│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0.05.08│100.05.08│100.05.23││││││├────────┼──────────┼─────────┼─────────┤│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3314、4645號│字第3314、4645號│字第3314、4645號│├─┬──────┼──────────┼─────────┼─────────┤│最│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後├──────┼──────────┼─────────┼─────────┤│事│案號│100年度訴字第904│100年度訴字第904│100年度訴字第904││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101.02.06│101.02.06│101.02.06│├─┼──────┼──────────┼─────────┼─────────┤││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904│100年度訴字第904│100年度訴字第904││判││號│號│號││決├──────┼──────────┼─────────┼─────────┤││判決│101.09.11(上訴二│101.09.11(上訴二│101.09.11(上訴二│││確定日期│審中撤回上訴)│審中撤回上訴)│審中撤回上訴)│├─┴──────┼──────────┼─────────┼─────────┤│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彰化地檢101年度│彰化地檢101年度│彰化地檢101年度││備註│執字第5150號│執字第5150號│執字第5150號││├──────────┴─────────┴─────────┤││羈押日期從100.5.24至100.7.20共58日,定刑後應折抵刑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鄭燕魁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8││├────────┼──────────┼─────────┼─────────┤│罪名│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年│││││││├────────┼──────────┼─────────┼─────────┤│犯罪日期│100.05.24│100.05.11│││││││├────────┼──────────┼─────────┼─────────┤│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彰化地檢100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3314、4645號│字第3314、4645號││├─┬──────┼──────────┼─────────┼─────────┤│最│法院│彰化地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100年度訴字第904│101年度上訴字第│││實││號│1262號│││審├──────┼──────────┼─────────┼─────────┤││判決日期│101.02.06│101.09.25││├─┼──────┼──────────┼─────────┼─────────┤││法院│彰化地院│中高分院│││確├──────┼──────────┼─────────┼─────────┤│定│案號│100年度訴字第904│101年度上訴字第│││判││號│1262號│││決├──────┼──────────┼─────────┼─────────┤││判決│101.09.11(上訴二│101.12.10(上訴三││││確定日期│審中撤回上訴)│審中撤回上訴)││├─┴──────┼──────────┼─────────┼─────────┤│是否為得易科│否│否│││罰金之案件││││├────────┼──────────┼─────────┼─────────┤│││││││彰化地檢101年度│彰化地檢101年度│││備註│執字第5150號│執字第5671號│││├──────────┴─────────┤│││羈押日期從100.5.24至100.7.20共58日,││││定刑後應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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