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6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2年除字第6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除字第60號聲請人 唐為正 代理人 鄭源興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2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10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曹庭毓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
書記官黃倪濱┌────────────────────────────────────────────┐│股票附表:102年度除字第6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79-NX-0000000-0│未記載│1│150││├──┼────────────┼──────────┼────┼───┼────┼───┤│0002│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80-NX-0000000-0│未記載│1│57││├──┼────────────┼──────────┼────┼───┼────┼───┤│0003│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85-NX-0000000-0│未記載│1│120││├──┼────────────┼──────────┼────┼───┼────┼───┤│0004│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86-NX-0000000-0│未記載│1│92││├──┼────────────┼──────────┼────┼───┼────┼───┤│0005│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87-NX-0000000-0│未記載│1│42││├──┼────────────┼──────────┼────┼───┼────┼───┤│0006│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89-NX-0000000-0│未記載│1│43││├──┼────────────┼──────────┼────┼───┼────┼───┤│0007│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90-NX-0000000-0│未記載│1│105││├──┼────────────┼──────────┼────┼───┼────┼───┤│0008│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92-NX-0000000-0│未記載│1│19││├──┼────────────┼──────────┼────┼───┼────┼───┤│0009│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93-NX-0000000-0│未記載│1│81││├──┼────────────┼──────────┼────┼───┼────┼───┤│0010│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0076-ND-0000000-0│未記載│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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