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904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19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6年度訴字第9044號原告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乙○○被告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96年12月1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陸拾柒萬參仟捌佰肆拾參元,及其中新台幣肆拾壹萬貳仟貳佰參拾陸元部分自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十九點七計算之利息;另新台幣貳拾參萬玖仟柒佰零捌元部分自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十四點八八計算之利息,及按月計收帳務管理費新台幣貳佰捌拾捌元。
訴訟費用新台幣柒仟參佰捌拾元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按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之訴訟為限,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民事訴訟法第24條有明文規定。查兩造合意就契約涉訟時,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此有原告所提出之信用卡約定條款、簡易通信貸款約定書各1份為證,是本院就本案應有管轄權,先予敘明。又被告經合法送達,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准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併予敘明。
二、本件原告起訴主張:
(一)被告於民國(下同)93年4月26日、93年12月30日與原告成立信用卡使用契約,領用如附表所示之信用卡使用,被告領用上開信用卡後,即得於各特約商店記帳消費,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第14、15條之約定,應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向原告全部清償,或以循環信用方式繳付最低應繳金額,逾期清償者依信用卡約定條款第15、21、22條之約定,除喪失期限利益外,應另行給付原告按年息百分之19.7計算之利息。截至96年10月26日止帳款尚餘新台幣(下同)53,094元,及其中本金54,273元未按期繳付。
(二)被告於93年4月27日以原告之代償卡代付其於萬泰商業銀行城東分行、慶豐商業銀行之信用卡欠款,就該代償部分之利息及費用,計收方式係以代償後,前24個月內,按月計收代償餘額百分之1.1計算之手續費,上述期間屆滿後更以週年利率百分之19.7計算利息。截至96年10月26日止帳款尚餘163,613元,及其中本金158,297元未按期繳付。
(三)被告於94年11月18日以原告之代償卡代付其於英商標準渣打銀行台北分行、萬泰商業銀行城東分行之信用卡欠款,就該代償部分之利息及費用,計收方式係以代償後,前18個月內以年息百分之5.88計收利息,第19個月起以年息百分之14.88計收利息。另按月收取帳務管理費新台幣288元。截至96年10月26日止帳款,尚餘247,757元,及其中本金329,708元未按期繳付。
(四)被告另於93年11月29日與原告成立簡易通信貸款契約,向原告貸款300,000元,按年息百分之5.88計算之利息,約定分50期清償,依年金法按月計付本息,併入信用卡帳單中與信用卡消費帳款一同繳納。而依簡易通信貸款約定書約定條款第1條之約定,如未依約於繳款期限前繳款或未繳足月付金時,原告得將未繳金額之本金部分,或經原告主張視為到期之本金部分,按信用卡循環利率(週年利率
19.7%)計算利息。又依約定條款第4、5條之約定,倘為延遲繳款經原告主張暫停被告信用卡之權利時,除喪失期間利益,視同全部到期。截至96年10月26日止帳款尚餘206,377元,及其中本金199,666元未按期繳付。
(四)綜上,被告至96年10月26日止,帳款尚餘673,843元未按期繳付,(含信用卡帳款金額為56,096元,簡易通信貸款帳款金額為206,377元,及代償金額為411,370元)及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利息與違約金尚未給付,原告爰本於上開信用卡使用契約與消費借貸契約關係,請求被告應給付如
主文第一項所示之金額、利息及債務管理費等。
三、經查,原告就其上開主張,已提出債權明細查報表、信用卡申請書及信用卡約定條款、代償卡申請書及代償卡約定條款、簡易通信貸款申請書及約定條款與帳單各1份為證。同時,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但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亦未提出準備書狀有所爭執,應視同自認(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第1項參照),是原告上開主張,應屬可採,從而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一項所示之金額與利息等,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12月19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匡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中華民國96年12月19日
書記官陳莉庭附表:
VISA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核卡日:93/04/26國泰世華銀行VISA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核卡日:93/12/30國泰世華銀行代償信用卡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核卡日:93/04/26國泰世華銀行代償信用卡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核卡日:94/11/17國泰世華銀行信用卡簡易通信貸款正卡卡號:0000000000000000核卡日:93/11/29國泰世華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