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1325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5月29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13255號債權人熊貓天下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施素美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姚淳茵 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確認請求標的金額是否有誤(狀內記載$14650元或$13860
元)?並提出請求金額之計算式?㈡債務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5月29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7年5月29日
書記官賴亮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