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簡易庭113年度屏簡移調字第34號民事調解筆錄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屏簡移調字第34號

聲請人 陳玉如

相對人 郭瑛美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屏簡移調字第34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

,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3日上午10時整,在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

,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藍家慶

書記官張彩霞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陳玉如

相對人郭瑛美

調解委員 羅寬惠

經調解委員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2萬元,給付方法:

自民國113年10月起,於每月月底前給付1,500元(最後第

14期為5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

全部到期。如未按期履行被告同意將賠償金額提高為4萬元

(已履行給付部分應扣除)。以上匯入原告指定帳戶。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陳玉如

相對人郭瑛美

調解委員羅寬惠

中華民國113年9月23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

書記官張彩霞

法官藍家慶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3年10月14日

書記官張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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