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782號民事調解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9月23日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等
調解筆錄
原告青葉有限公司被告顯舜國際企業有限公司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訴字第782號給付貨款等事件於中華民國98年9月23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院民事協商室一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賴文姍書記官林秀珍調解委員林武彥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青葉有限公司代理人 孫志鴻 律師相對人顯舜國際企業有限公司代理人 陳雅娟 律師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同意給付聲請人新台幣參拾貳萬柒仟柒佰肆拾貳元,並在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日之前支付前開款項。
二、聲請人同意就本院九十七年度司執全字第五一○七號假扣押執行事件撤回對相對人所為禁止相對人收取對第三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南高雄分公司之存款債權或其他處分之執行命令聲請。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四、訴訟費用各自負擔。上筆錄經當庭交兩造閱覽並無異議簽名於後:
交關係人閱覽
聲請人青葉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歐翠花 代理人孫志鴻律師相對人顯舜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素雲 代理人陳雅娟律師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五庭
書記官林秀珍法官賴文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8年9月23日
書記官林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