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監宣字第893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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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監宣字第89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2月17日

裁判案由:監護宣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監宣字第893號聲請人 黃秋玉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陳勝文 間聲請監護宣告事件,聲請人未繳納聲請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翌日起算10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
家事法庭法官林曉芳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0日
書記官甘治平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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