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26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226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0月02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2265號原告 張鎮源 訴訟代理人 吳展旭 律師
陳君維 律師被告 張惠敏 訴訟代理人 黃福卿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郭顏毓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日
書記官劉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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