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6年繼字第25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22日
裁判案由:限定繼承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繼字第257號聲請人甲○○聲請人因被繼承人乙○○女,民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路一五0號)於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冊呈報本院,聲請限定繼承,本院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翌日起陸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6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法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繕本)。
中華民國96
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