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8年上字第6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24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08年度上字第67號上訴人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 訴訟代理人 李玲玲 律師
王明一 律師 唐榮宏 被上訴人 林秀香
柯敬德 柯惠卿 柯櫻珊 上四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鄭曉東 律師
魏緒孟 律師被上訴人 林振輝 訴訟代理人 楊宗翰 律師
胡詩梅 律師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7月24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