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上易字第49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4月25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111年度上易字第499號上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陳俊鴻上列上訴人因詐欺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易字第184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簡志瑩
法官王俊彥法官曾鈴媖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
書記官洪以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