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司票字第650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票字第6501號聲請人 賴正國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湯志偉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四張本票各請求金額為何?中華民國104年11月1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司票字第650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票字第6501號聲請人 賴正國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湯志偉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四張本票各請求金額為何?中華民國104年11月1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