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39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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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73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5年度訴字第739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修任選任辯護人葉繼學律師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年度偵字第3445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周修任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偽造之 兆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土○○○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章壹顆及附表四所示私文書上偽造之「兆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土○○○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共計壹佰貳拾壹枚,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伍萬陸仟陸佰捌拾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
一、周修任自民國95年起任職於三新股份有限公司(址設臺南市○○區○○路○○號,下稱三新公司),其職務範圍包含業務相關工作、經營維繫客戶關係、協助客戶向告訴人之特約供應商速睦喜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速睦喜公司)下單並完成送貨流程等,屬受委託處理業務之人。詎周修任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及利益,自101年起,利用其職務上知悉三新公司客戶名單及三新公司授權其有以公司名義登錄速睦喜公司之訂購系統(下稱DDL系統)之權限,周修任為使 旭昌 股份有限公司【於101年3月7日核准設立,負責人為周修任之太太 陳盈汝 (兩人於101年11月10日奉子結婚),董事為周修任胞姊 周盈瑜 、周修任胞弟 周庭毅 ,監察人為周修任之父周進德,下稱旭昌公司】以特惠價格取得三新公司代理速睦喜公司之產品,竟向公司主管 劉明宗 佯稱旭昌公司即為速睦喜公司之特約特價客戶兆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兆強公司),二者間具有關係企業之關係云云,復於DDL系統中佯以兆強公司(代號105)之名義登錄虛偽訂單,並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未經兆強公司授權或同意,於101年5月8日前之某日,委由不知情之刻印人員盜刻其上載有「『新北市土城區』土○○○區○○街○○號」字樣之兆強公司收訖專用章1個,並自101年5月8日起至104年2月16日止之期間內,蓋印於其所製作之三新公司(起訴書誤載兆強公司)報價單共計153紙,並將該等報價單呈報三新公司,再由三新公司會計助理 林意茜 掃描予速睦喜公司,以此方式行使上開偽造之私文書,致速睦喜公司及三新公司陷於錯誤,速睦喜公司誤以為係特約特價客戶兆強公司欲購買其公司產品而同意以特惠價格出售予三新公司,三新公司亦誤以為旭昌公司與兆強公司係關係企業,而同意以如附表一所示之特惠價格出貨予旭昌公司,三新公司因此將該虛偽訂單持以向速睦喜公司訂貨,再由周修任至三新公司倉庫取貨交付予旭昌公司,然實際上旭昌公司並非速睦喜公司之特約特價客戶,旭昌公司因此取得如兆強公司對速睦喜公司可以特惠價格購買該公司產品之利益。周修任透過DDL系統,以兆強公司之名義取得特惠價格購買產品予旭昌公司後,並就其所接洽之業務,不由三新公司直接接單,改以旭昌公司名義出貨予三新公司之原客戶即兆強公司,即如附表二所示之情形;或以旭昌公司名義向三新公司之競爭對手所羅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00000000號,下稱所羅門公司)所屬客戶欣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欣賢公司)、盛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盛強公司)進貨,並由旭昌公司名義出貨予兆強公司,即如附表三所示之情形,以上開方式賺取不直接由三新公司出貨予兆強公司之不法差價利潤新臺幣(下同)65萬6,680元,造成兆強公司因此停止直接向三新公司進貨,致三新公司受有交易利潤減少之財產損害606萬9,504元,亦生損害於兆強公司及速睦喜公司、三新公司對客戶管理之正確性。
二、案經三新公司訴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
理由
一、證據能力部分:
㈠、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同法第159條之1第2項亦定有明文。次按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3規定:「證人、鑑定人依法應具結而未具結者,其證言或鑑定意見,不得作為證據」,所謂「依法應具結而未具結者」,係指檢察官或法官依刑事訴訟法第175條之規定,以證人身分傳喚被告以外之人(證人、告發人、告訴人、被害人、共犯或共同被告)到庭作證,或雖非以證人身分傳喚到庭,而於訊問調查過程中,轉換為證人身分為調查時,此時渠等供述之身分為證人,則檢察官、法官自應依本法第186條等有關具結之規定,命證人供前或供後具結,其陳述始符合第158條之3之規定,而有證據能力。查證人 范倩茹 、 邱雅芬 於偵訊中經檢察事務官訊問時之指述,業據被告辯護人於本院審理時爭執證據能力,查其2人於偵訊中未經檢察官命其具結,此有其2人偵訊筆錄在卷可證,則依前述規定,證人范倩茹、邱雅芬於偵訊時之指述無證據能力。
㈡、關於辯護人爭執告證8(即附表一)、13、14(即附表二)、31(即附表三)、27之證據能力部分:按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亦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第2款定有明文。又從事業務之人在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因係於通常業務過程不間斷、有規律而準確之記載,通常有會計人員或記帳人員等校對其正確性,大部分紀錄係完成於業務終了前後,無預見日後可能會被提供作為證據之偽造動機,其虛偽之可能性小,何況如讓製作者以口頭方式於法庭上再重現過去之事實或數據亦有困難,因此其亦具有一定程度之不可代替性,除非該等紀錄文書或證明文書有顯然不可信之情況,否則有承認其為證據之必要(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第2款立法理由參照)。經查,告證8、13、14、31、27均係速睦喜公司、三新公司從事業務之人於通常業務過程中所製作之紀錄文書,其於紀錄時並未預見日後可能會被提供作為證據,虛偽之可能性小,此有速睦喜公司106年6月9日速喜字第10606001號函覆內容(見本院卷二第269-273頁)及證人 嚴正 於本院審理時證述:告證8是三新公司IT同仁將公司電腦內兆強及旭昌之出貨紀錄下載下來,其再整理成如告證8之EXCEL表格即附表一,此出貨紀錄之電子檔還有留存。告證13是三新公司去拜訪兆強公司,請兆強公司小姐整理其公司與旭昌之採購紀錄,再EMAIL予三新公司。此電子檔也有留存。告證14則是從告證8及告證13相互勾稽整理出來即附表二。告證31是三新公司拜訪所羅門公司,請所羅門公司調查旭昌出貨與兆強之貨品來源,由所羅門公司提供的資料等語在卷可證(見本院卷二第54-56頁),顯係告訴人三新公司將渠等業務人員於通常業務過程中製作之電磁紀錄列印為紙本。且經本院當庭勘驗告證36即告證27之原始電磁紀錄頁碼檔名對照表及原始圖檔,與告證27之列印紙本相符,係將告證27之紙本資料掃描後存於告證36之電磁紀錄,有本院勘驗筆錄一紙可證(見本院卷二第409頁),揆諸前開說明,該等電磁紀錄列印成之告證8、13、14、31、27業務紀錄文書自均有證據能力。
至其餘後引各項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被告及其辯護人均未爭執該等證據之證據能力,且迄至本案言詞辯論終結前亦未聲明異議,本院審酌該等供述及非供述證據作成時之情況,尚無違法不當及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亦無違反法定程序取得之情,認為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依上開規定及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規定反面解釋,認均有證據能力。
二、實體部分:訊據被告固坦承自95年起任職於三新公司業務,並負責兆強公司向三新公司採購速睦喜公司產品之業務。兆強公司係速睦喜公司的特價客戶,但旭昌公司不是,速睦喜公司不會以特惠價格賣產品給旭昌公司。旭昌公司係伊胞弟及伊後來的太太陳盈汝開設的。105代號是兆強公司在速睦喜公司之客戶編號,伊確實有向主管劉明宗稱兆強公司與旭昌公司是同一支牌,伊有在速睦喜公司DDL系統以兆強公司
105代號申請產品特價,後來三新公司也有出貨,但出貨跟發票都是開給旭昌公司。兆強公司業務承辦人係范倩茹小姐,伊偶爾會作三新公司的報價單給范倩茹小姐,但該公司都是以訂購單向三新公司訂貨之事實,惟矢口否認有何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犯行,辯稱:伊只是為爭取旭昌公司在三新公司的訂單,三新公司因伊爭取旭昌公司的業績而獲利,伊沒有說旭昌公司跟兆強公司是關係企業,三新公司沒有陷於錯誤。且旭昌公司跟伊沒有關係,旭昌公司亦有其他速睦喜公司產品貨源,並不一定要跟三新公司下單。伊也無法決定旭昌公司要跟誰定貨或將產品賣給誰,旭昌公司事後賣產品給兆強公司伊沒有獲利,伊詢問胞弟周庭毅也說旭昌公司沒有向所羅門公司定貨。兆強公司向三新公司下單一向都是用自己公司的訂購單,告證27的報價單係三新公司制式的報價單,伊根本沒有必要在三新公司的報價單上偽造兆強公司的圓戳章蓋在上面回傳給三新公司。伊否認檢察官起訴的全部事實云云。
三、經查:
㈠、被告於偵訊時已曾坦承:伊前於三新公司臺北營業所任職,迄104年3月離職。伊曾向劉明宗稱旭昌公司與兆強公司是關係企業、是同一支牌,旭昌公司亦係三新公司客戶,也是伊負責,因為旭昌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庭毅係伊胞弟,伊係為了讓旭昌公司拿到速睦喜公司SMC優惠價格,才向劉明宗稱旭昌跟兆強是關係企業,以速睦喜公司特惠客戶兆強公司去登錄DDL系統,再由三新公司出賣給旭昌公司,伊承認詐欺等語(見他3253卷一第112頁正、反面)。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亦供承:DDL系統係速睦喜公司的系統,伊上DDL系統向速睦喜公司申請兩個價格,一個是三新公司優惠進價,一個是三新賣給客戶的售價。速睦喜公司會決定可否以優惠進價及客戶售價,兩個價格都需經過速睦喜公司同意,速睦喜公司同意後,伊再於三新內部系統鍵入這個產品要賣給那個客戶、客戶名稱、客戶代號、優惠進價多少,三新公司再向速睦喜公司採購。伊確實有用兆強公司105代號去向速睦喜公司申請產品特價,但之後伊在三新公司內部採購系統登錄客戶名稱係旭昌公司。旭昌亦係三新公司客戶,但旭昌並非速睦喜公司優惠客戶,若伊在DDL系統登錄旭昌代號,速睦喜公司就不會同意給予旭昌優惠價格,旭昌若係跟三新公司以正常
E價訂貨再加上三新公司利潤,旭昌就不會跟三新公司下單,伊就拿不到業績。因為速睦喜公司針對客戶性質給予的價格不一樣,旭昌屬於貿易性質的公司,兆強屬於組裝的公司,速睦喜公司針對貿易性質公司不會給予優惠價格。當時旭昌公司係伊胞弟周庭毅跟伊後來的太太陳盈汝共同開設,伊與陳盈汝係奉子成婚,小孩在000年0月出生。伊知道他們有速睦喜公司產品需求,但不是從三新公司買,而伊係三新公司業務,所以才以兆強公司105代號在速睦喜公司DDL系統申請取得優惠價格。伊在101年11月10日與陳盈汝結婚前後都係以同樣這種模式使旭昌公司以特惠價格向三新採購下訂取得速睦喜公司產品。兆強公司內負責速睦喜公司產品的人員係范倩茹小姐,由范倩茹與一名邱雅芬小姐與伊接洽等語(見本院卷一第196-198頁、偵34459卷第20頁)。顯然被告已坦承為使伊胞弟周庭毅及伊後來之太太陳盈汝共同開設之旭昌公司取得速睦喜公司產品之優惠價格,有使用速睦喜公司優惠客戶兆強公司105代號向速睦喜公司DDL系統登錄申請產品特價,且向主管劉明宗稱旭昌公司與兆強公司是關係企業、是同一支牌,再於三新公司內部採購系統登錄購買客戶為旭昌公司,致速睦喜公司及三新公司均誤認旭昌公司與兆強公司為關係企業而同意以優惠價格出售SMC產品,使旭昌公司因而獲得優惠價格之利益乙情。此外,證人劉明宗於偵查中亦證稱:其從102年5月開始擔任三新公司臺北營業所經理,被告係其以前臺北營業所的員工。其在升經理前跟被告一樣都是業務,其發現旭昌在三新公司購買SMC產品的營業額突然提高,但被告在DDL系統係輸入兆強公司,打的出貨單是三新公司直接出貨給旭昌,其詢問被告怎麼回事,被告就說旭昌就是兆強。但是旭昌是無法申請特價,DDL系統也只能登錄兆強公司,被告從94、95年進公司後兆強一直都係由被告負責,所以只有被告可以輸入兆強等語(見他3253卷一第111頁反面);於本院審理時亦證稱:102年5月前其係三新公司業務,5月後升為經理。擔任業務期間有負責為客戶訂購SMC產品,三新公司訂購SMC產品的流程就是客戶詢價,三新公司報價,客戶接受價格發訂購單給三新,三新跟SMC申請特價,SMC特價許可後,三新業務人員再跟SMC訂購產品,到貨後交給客戶。SMC產品只有特定客戶能申請特價。被告有跟其提過旭昌跟兆強是同一支牌,同一支牌其認定就是關係企業的意思等語(見本院卷二第140-143頁)。核與其偵查中證述大致相符。則據被告之供述及證人劉明宗之證述,足認被告確實有為使非速睦喜公司特惠客戶之旭昌公司取得速睦喜公司產品之特惠價格,在速睦喜公司DDL系統以兆強公司105代號名義登錄申請,且向主管劉明宗稱旭昌公司與兆強公司是關係企業、是同一支牌,並於三新公司內部採購系統登錄購買客戶為旭昌公司,致速睦喜公司及三新公司誤認旭昌公司及兆強公司為關係企業,速睦喜公司遂同意以優惠價格出售產品予三新公司,被告再於三新公司內部採購系統登錄客戶為旭昌公司,致三新公司以優惠價格出售速睦喜公司產品予旭昌公司乙情,堪以認定。被告施用詐術致速睦喜公司及三新公司陷於錯誤而以優惠價格出售SMC產品予旭昌公司,致旭昌公司取得優惠價格之利益乙情,足堪認定。
㈡、證人即三新公司董事長特助嚴正到庭證稱:其從102年8月5日在三新公司任職迄今,被告之前也是三新公司業務,負責特定客戶的全部事宜包括跟客戶接洽取得訂單、之後的送貨還有在三新公司系統輸入訂單,迄104年3月離職。SMC公司是做空壓零件,該公司的特價客戶是指可以優惠價格取得SMC產品,特價客戶需要是做機械的實際組裝,SMC才會核准。三新公司出售SMC產品給客戶的流程大約是業務先跟客戶報價,然後在SMC的DDL系統進行特價申請,包括輸入購買的產品、數量、交易金額及特價客戶編號,因為SMC有管制三新公司確實要賣給這個客戶這個特惠價格及數量,業務要出示客戶訂單,再由三新公司會計小姐林意茜掃描訂單,寄給SMC公司備查,因為SMC嚴格限制特價流用的情況出現,特價流用就是原本要賣給兆強的貨,最後卻跑到旭昌,可能就會使三新公司受到SMC鉅額罰款。SMC每年都會用事後稽核方式,就是針對這些訂單去詢問客戶是否實際有訂購這些產品。
業務也需要在三新公司受訂系統作輸入動作,就是將客戶紙本訂單keyin到三新系統受訂系統裡,受訂系統再轉一個請購系統,業務需要在請購系統輸入SMC特價申請資訊,還要通知採購人員這個客戶是DDL系統登錄的特價客戶,最後就是SMC將貨送到三新公司,再由業務送給客戶。有時也有可能直接由三新人員到SMC取貨給客戶。簡單說就是在SMC申請特價,以及需要在三新公司資訊系統裡輸入訂單,由三新公司向SMC採購。如告證3就是SMC的DDL系統,上面有輸入客戶名稱,兆強公司在DDL系統的代號就是105,上面記載客戶價是三新賣給兆強的產品單價,代理價是三新公司跟SMC購買的價格,所以就是由業務在DDL系統輸入特價客戶購買資訊,由SMC與三新公司成立買賣契約,再由三新賣給客戶。三新公司是賺客戶價與代理價的價差。旭昌並非SMC特價客戶,被告在三新公司是全權負責兆強公司業務,告證17SMC特價客戶名單上兆強公司客戶CD欄位430是指三新公司臺北所,105就是兆強公司代號,在告證42三新公司的受訂系統也是輸入兆強公司名稱,這都是業務即被告輸入的。本件係被告離職後,三新公司從SMC公司得到消息稱被告也想做SMC的經銷商,被告公司名稱就是旭昌,三新公司去經濟部商業司查詢發現旭昌的董監事名單,發現旭昌並不是兆強公司的關係企業,進一步追查發現被告在職期間利用兆強公司名義替旭昌定SMC產品是特價流用。三新公司後來也有去向兆強公司求證,兆強公司說他們跟旭昌完全沒關係。告證8是三新公司對旭昌公司的出貨紀錄,上面記載市價(E價)是三新公司跟SMC購買的成本價格,不經過特價申請流程,三新公司賣給客戶價格是市價(E價)加上利潤,特價是指本案三新賣給旭昌的價格,特價的價格是業務跟SMC申請的優惠價格。告證8就是附表一,告證14就是附表二,是旭昌再轉賣給兆強的資料。旭昌以兆強名義向三新公司取得特價價格,再以E價賣給兆強,旭昌的獲利就是兩者的差額,如果旭昌不是SMC特價客戶,三新公司賣給旭昌的價格就會是E價再加上三新公司的利潤,所以三新公司的損失就是原本三新公司要以E價加上利潤的價格賣給旭昌,卻以特價價格賣,中間的差額就是三新公司損失,就是因為被告在DDL系統及三新公司的受訂系統都填載兆強公司名義訂貨,使得三新公司誤認而以優惠價格出售。本件SMC公司只知道是兆強公司,從頭到尾不知道旭昌公司,這兩間公司也非關係企業。告證43跟45是同一筆交易,從告證45備註部分有寫105@,105是DDL系統上兆強公司的代碼,就可以看出旭昌係以特價客戶名義請購SMC產品等語(見本院卷二第47-64頁)。並有告證3SMC公司DDL系統網頁資料、告證8三新公司對旭昌的出貨紀錄、告證14旭昌轉售予兆強的資料、告證17SMC特價客戶名單、告證42-45三新公司請購系統及受訂系統網頁資料在卷可證(見告訴人彙整資料第5、11-28、45-49頁、本院卷二第79-85頁)。證人即被告胞弟周庭毅於偵查中亦具結證稱:其係旭昌公司總經理兼董事,實際業務係空壓零件買賣,從101年迄今,旭昌公司成立後就有與兆強公司往來,其透過被告才知悉兆強公司,旭昌跟三新公司聯絡窗口分別是其與被告。旭昌公司也有向三新公司買SMC產品,也是空壓零件,但旭昌公司也有向其他公司購買,而且購買價格低於三新公司。旭昌公司有將向三新公司購買的SMC產品再轉賣給兆強,旭昌跟三新買的價格低於轉賣給兆強的,旭昌就可以賺中間價差。如果旭昌報價較三新低,兆強公司自然跟旭昌購買等語(見偵34459卷第17-20頁)。益證被告係為使旭昌公司取得SMC優惠價格再轉售予兆強公司獲取價差利潤,而對速睦喜公司及三新公司施詐,致速睦喜公司及三新公司誤認旭昌公司及兆強公司為關係企業,遂同意以優惠價格出售SMC產品予旭昌公司,旭昌公司再轉售予兆強公司獲得如附表二所示之利益65萬6680元。此外,卷附告證25兆強公司與旭昌公司交易紀錄與速睦喜公司內部出貨紀錄比對表、告證31SMC產品由所羅門公司流向旭昌公司,再由旭昌公司轉售兆強公司之交易紀錄表格,告證25所列無比對勾稽之品項為SMC型號,但SMC台北所沒有同時間的出貨紀錄。告證31為SMC台北所核對速睦喜公司出貨品項與旭昌公司出貨品項之1對1或1對多項的出貨紀錄。其中代碼「00000000」為欣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碼「00000000」為盛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此二公司為速睦喜公司經銷商之一所羅門公司於103年至104年間所屬客戶。告證31所示產品品項,所羅門公司曾向速睦喜公司進貨,後轉賣予欣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此有速睦喜公司106年6月9日速喜字第10606001號函暨附件告證31交易紀錄表一份、所羅門公司106年6月9日陳報狀乙紙暨附件告證31所列產品所羅門公司與欣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相關單據在卷可稽(見本院第269-393頁)。而SMC產品確有從所羅門公司所屬客戶代碼「00000000」欣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碼「00000000」盛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流向旭昌公司,再由旭昌公司轉售予兆強公司一節,亦有告證25兆強公司與旭昌公司交易紀錄與速睦喜公司內部出貨紀錄比對表、告證31SMC產品由所羅門公司流向旭昌公司,再由旭昌公司轉售兆強公司之交易紀錄表格在卷可證(見他3253卷一第96-98頁、34459偵卷第210頁),足證被告身為三新公司業務,負責處理三新公司客戶兆強業務,竟為旭昌公司利益,反從速睦喜公司對手所羅門公司所屬客戶欣賢公司、盛強公司進貨,並由旭昌公司名義出貨予兆強公司,以此方式造成兆強公司因此停止直接向三新公司進貨,致三新公司受有交易利潤減少之財產損害606萬9,504元一情,實堪以認定。
㈢、證人林意茜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其從103年9月16日開始在三新公司擔任會計助理,負責帳務作業、進貨事宜。告證27是三新公司的報價單,如果客戶要訂購,在此報價單上蓋章回傳我們就會視為訂單。因為三新公司跟SMC公司進貨,每一筆數量、金額都要掃描給SMC看,正常流程在三新公司跟SMC公司訂購後就會掃描。告證27的報價單都是被告交給其掃描的,其掃描完就會還給被告,被告交給其掃描時這些報價單上就有三新周修任的章和兆強公司的章,其會確認客戶蓋章,表示訂購。通常業務報價時都會在報價單上蓋章。因為兆強業務都是由被告負責,所以告證27第169頁上雖然沒有被告及兆強公司的章,但因為兆強業務都是由被告負責,所以其還是認為是兆強的訂單等語(見本院卷二第131-139頁)。證人即兆強公司採購人員范倩茹、邱雅芬於本院審理時亦證稱:其係兆強公司採購人員,兆強對應旭昌公司的唯一窗口就是被告,被告給其名片上寫 周圳昌 ,說旭昌算是他開的。兆強的對外窗口人員就是范倩茹與邱雅芬。三新公司業務一直是被告,兆強原本跟三新買SMC產品,後來因為三新公司跟旭昌公司對外報價的人都是被告,故後來SMC產品就跟旭昌買,看誰價格比較低就跟誰買。卷內所附旭昌公司出貨單上業務名字都是周圳昌,因為旭昌窗口就是周圳昌,且送貨過來的人幾乎都是被告。兆強其實不知道旭昌SMC產品的來源是三新公司,一直到本案發生,三新公司來找兆強詢問,兆強才知道旭昌以兆強名義向SMC申請優惠價格。三新公司是以報價單向兆強公司報價SMC產品,兆強收到後不會在上面蓋章回傳做為訂單,其會製作採購單傳給三新作為訂單,對方會口頭確認採購單有無收到,告訴人因為本案提供的報價單上面蓋用的章也不是兆強公司的章,兆強的章還是台北縣土城市的舊式印章等語(見本院卷二第511-524頁),並有戶役政查詢被告個人戶籍資料(記載被告原姓名周圳昌,於72年12月1日改名)、證人范倩茹提出之兆強公司採購憑單(其上記載廠商名稱:旭昌股份有限公司、聯絡人員:周圳昌先生、採購及製單人員:范倩茹)、旭昌公司出貨單(其上記載業務姓名:周圳昌、客戶名稱:兆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絡人:范倩茹小姐)、證人范倩茹提出之兆強公司公司章、印章、發票章、收訖專用章等印文在卷可稽(見他3253卷一第27、121、125-230頁、本院卷一第213頁)。稽之告證27三新公司報價單上蓋印之兆強公司收訖專用章與證人范倩茹提出之兆強公司收訖專用章印文,兩者地址確實不同,證人范倩茹復稱告訴人三新公司提出之告證27報價單其沒有看過、上蓋用之兆強公司圓戳章不是兆強公司的等語,顯然告證27三新公司報價單上蓋印之兆強公司收訖專用章確實係偽造無訛。復據證人林意茜指稱:被告負責兆強公司業務,告證27的報價單是被告交給其掃描的,報價單上也有三新周修任的章和兆強公司的章回傳,就視為訂單等語;及證人范倩茹、邱雅芬指述:被告表示旭昌公司算是他開的,兆強因此將原向三新公司購買SMC產品的訂單撥向旭昌購買,兆強公司是以採購單傳給三新做為訂單,不會用報價單蓋章回傳等語相互勾稽,堪認被告係為使旭昌公司獲得三新公司客戶兆強公司採購SMC產品的訂單而獲利,偽造兆強公司收訖專用章蓋印在其製作之三新公司報價單上回傳呈報三新公司作為訂單,致三新公司陷於錯誤誤以為係兆強公司定貨而以優惠價格出售,再以旭昌公司名義出貨予兆強公司,旭昌公司因而取得不法差價利潤65萬6,680元,堪以認定。從而綜合上述,被告確係為旭昌公司利益犯本件詐欺、背信、行使偽造私文書犯行,事證明確,被告前揭所辯,均係畏罪矯飾之詞,均不足採,應依法論罪科刑。
四、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及第342條第1項之背信罪。
被告偽造兆強公司收訖專用章及印文之行為,為偽造三新公司報價單私文書之階段行為,其偽造私文書後持以向三新公司行使,偽造私文書之行為罪刑低於行使行為,應為行使行為所吸收,均不另論罪。又被告委由不知情之刻印人員偽造前開印章之行為,為間接正犯。被告係基於接續之單一犯意,先後偽造及行使上開告證27之三新公司報價單、詐欺三新公司及速睦喜公司而圖利旭昌公司,係利用同一機會,在密切接近之時間、地點,接續為之,均應論以接續犯之一罪。
被告基於使旭昌公司獲利之同一目的,偽造三新公司報價單持以向三新公司行使,致速睦喜公司、三新公司陷於錯誤而以優惠價格出售SMC產品,致旭昌公司因此取得不法差價利潤65萬6,680元,三新公司受有交易利潤減少之財產損害606萬9,504元,係以一行為觸犯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背信三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論處。爰審酌被告身為告訴人公司業務,理應為公司謀求最大利益,竟為一己私利並損害三新公司利益,未忠實履行三新公司所託任務,復偽造公司報價單詐欺公司,所為惡性非輕,兼衡其需扶養2名子女、月收入5萬元之家庭生活與經濟狀況、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復按刑法第219條規定,偽造之印章、印文或署押,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係採義務沒收主義;又偽造之文書,非屬被告所有,即不得再對各該文書諭知沒收(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747號判例要旨參照)。查如附表四所示之三新公司報價單,雖係偽造之私文書,然均已由被告行使交付與告訴人而歸告訴人持有,雖各該私文書係被告犯罪所生之物,然因非屬其所有之物,自無從宣告沒收。惟被告偽造之兆強公司收訖專用章一顆及附表四報價單上蓋印之偽造「兆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土城區土○○○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共計121枚,均為偽造之印章及印文,且無證據可認該偽造之印章業已滅失,爰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應依刑法第219條規定宣告沒收。末按被告為本案行為後,刑法有關沒收之規定業於104年12月30日、105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並自105年7月1日起施行,惟按「刑法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2項定有明文。此條規定係規範行為後法律變更所生新舊法比較適用之準據法,尚無新舊法比較之問題,且有關沒收之規定應一律適用新法第2條第2項之規定,適用裁判時之規定,是本件之沒收自應適用裁判時即修正後之規定。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2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定有明文。附表二旭昌公司轉售予兆強公司之總獲利65萬6680元係被告本件犯罪所得,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之規定併予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條第2項、第216條、第210條、第339條第1項、第342條第1項、第55條、第219條、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玟瑾偵查後起訴,由檢察官王江濱到庭執行公訴。
中華民國106年8月24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胡堅勤
法官賴昱志法官卓怡君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若未敘述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書記官陳淑婷中華民國106年8月24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四:
┌──┬─────┬───────┬────┐│編號│文件名稱│偽造之印文│告訴人所│││││提告證資│││││料彙整本│││││頁數│├──┼─────┼───────┼────┤││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58││1│限公司104│有限公司新北市││││年3月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59││2│限公司104│有限公司新北市││││年2月16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60││3│限公司104│有限公司新北市││││年2月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61││4│限公司104│有限公司新北市││││年2月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62││5│限公司104│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26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63││6│限公司104│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19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64││7│限公司104│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1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8│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65│││限公司104│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6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9│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66│││限公司104│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6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0│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68│││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2月26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1│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70│││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2月16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2│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72│││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2月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3│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74│││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1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4│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75│││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1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5│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76│││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7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6│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78│││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0月27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7│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79│││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0月2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8│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80│││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0月1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9│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81│││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9月2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20│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82│││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9月2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21│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83│││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9月2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22│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84│││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9月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23│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86│││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8月2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24│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87│││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8月2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25│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88│││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8月2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26│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89│││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8月1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27│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91│││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7月1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28│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92│││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7月1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29│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93│││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3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30│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94│││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2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31│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95│││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1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32│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96│││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3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33│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197│││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5月19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34│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01│││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5月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35│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02│││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4月16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03││36│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4月1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37│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06│││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3月2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38│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07│││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3月17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39│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10│││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2月13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40│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11│││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2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41│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12│││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1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42│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13│││限公司103│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1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43│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14│││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2月2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44│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15│││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2月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45│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17│││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2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46│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18│││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14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47│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20│││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0月29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48│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22│││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0月1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49│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23│││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9月23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50│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24│││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9月9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51│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25│││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9月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52│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26│││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9月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53│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27│││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8月26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54│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28│││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8月19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55│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29│││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8月16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56│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30│││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8月1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57│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31│││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8月9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58│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32│││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7月26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59│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33│││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7月2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60│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34│││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7月1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61│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35│││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7月1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62│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36│││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7月3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63│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37│││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7月3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64│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38│││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7月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65│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39│││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2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66│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40│││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1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67│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41│││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14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68│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42│││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1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69│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43│││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7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70│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44│││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4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71│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45│││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4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72│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47│││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5月27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73│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49│││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5月7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74│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50│││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5月3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75│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51│││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4月29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76│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54│││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4月16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77│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55│││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4月1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78│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56│││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4月3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79│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57│││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3月2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80│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58│││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3月2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81│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59│││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3月2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82│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60│││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3月1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83│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63│││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3月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84│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64│││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3月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85│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65│││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2月2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86│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66│││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2月2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87│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67│││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2月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88│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68│││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1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89│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69│││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1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90│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70│││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1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91│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71│││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9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92│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72│││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4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93│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73│││限公司102│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月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94│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74│││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2月24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95│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75│││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2月2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96│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76│││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2月17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97│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77│││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2月13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98│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78│││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2月1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99│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79│││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3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00│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80│││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27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01│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81│││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2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02│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82│││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2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03│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83│││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14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04│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84│││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9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05│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85│││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06│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86│││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1月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07│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87│││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0月3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08│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88│││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0月1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09│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89│││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0月4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10│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90│││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0月5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11│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91│││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10月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12│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92│││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9月2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13│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93│││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9月1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14│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94│││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8月30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15│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95│││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8月23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16│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296│││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8月17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17│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301│││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7月12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18│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306│││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11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19│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307│││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6月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20│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311│││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5月1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121│三新股份有│「兆強科技股份│P.312│││限公司101│有限公司新北市││││年5月8日│土城區土城工業││││報價單○○○區○○街○○號收│││││訖專用章」印文│││││1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