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審附民字第2089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審附民字第208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1月26日

裁判案由:因詐欺案附帶民訴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09年度審附民字第2089號原告 楊鳳如 被告 溫旅偉 上列被告因本院109年度審訴字第1457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11月26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廖棣儀
法官余欣璇法官葉詩佳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巫佳蒨中華民國10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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