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消債更字第8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消債更字第8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9月21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消債更字第86號債務人 施秀滿 代理人 蔡錦得 律師上列債務人聲請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施秀滿自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十七時起開始更生程序。
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
理由
一、按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151條第1項定有明文。次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且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此觀消債條例第3條、第42條第1項規定自明。又法院開始更生程序之裁定,應載明其年、月、日、時,並即時發生效力;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得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更生程序,復為消債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所明定。
二、聲請意旨略以:伊有不能清償債務之虞,前已向本院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惟調解不成立。又伊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息債務總額未逾1,200萬元,復未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及宣告破產,爰聲請更生等語。
三、經查,債務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有債務人現戶全戶戶籍謄本(見本院111年度司消債調字第55號卷,下稱調解卷,第12頁)、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之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見調解卷第14至15頁)、民國108至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見調解卷第16至17頁、本院卷第67頁)、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見調解卷第18頁)、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見調解卷第19至20頁)、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明細資料(見調解卷第21頁)、中騰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有限公司薪資明細(見調解卷第22頁、本院卷第45、69頁)、房屋租賃契約書(見調解卷第24至27頁)、債務人臺北榮民總醫院診斷證明書及住院醫療費用明細收據(見調解卷第28至29頁)、債務人配偶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診斷證明書及住院醫療費用收據(見調解卷第30至31頁)、調解不成立證明書(見調解卷第53頁)、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11年5月26日新北勞業字第1110991221號函(見本院卷第39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1年5月30日保退四字第11113130900號函(見本院卷第41頁)、109年2月起迄今之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見本院卷第71至85、139至149、179至183頁)、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投保查詢資料(見本院卷第87、89、91頁)、建物登記謄本(見本院卷第95頁)、受扶養人戶籍謄本(見本院卷第97頁)、受扶養人109至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見本院卷第99、101、103頁)、新北市政府社會局111年8月11日新北社助字第1111528698號函(見本院卷第125頁)、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111年8月16日新北城住字第1111528941號函(見本院卷第127頁)、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1年8月16日新壽法務字第1110001649號函(見本院卷第129頁)、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1年8月22日國壽字第1110081234號函及附件(見本院卷第153、155、157頁)、保管帳戶客戶餘額表(見本院卷第163頁)、客戶存券異動明細表(見本院卷第165頁)、集保戶往來參加人明細資料表(見本院卷第167頁)、投資人於各專戶無資料明細表(見本院卷第169頁)、切結書(見本院卷第185頁)、在卷可稽,堪認屬實。債務人居住於新北市汐止區,名下財產有國泰人壽有效保單1份解約金為32,659元(見本院卷第157頁)、富邦人壽有效保單(見本院卷第87至91頁,經本院函詢保單解約金未獲函復)、已下市櫃暫停交易之鴻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743股及鋰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7,000股(見本院卷第163、187、189頁),每月薪資收入約26,000元(見調解卷第4頁、本院卷第45頁),每月必要支出含扶養費約22,552元(見調解卷第5頁、本院卷第63頁),依債務人之債務總金額達876,330元(見調解卷第2頁)觀之,綜合評估債務人財產、信用及勞力等狀況,堪認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債務之虞。此外,復查無消債條例第6條第3項、第8條或第46條各款所定駁回更生聲請之事由,債務人聲請更生,應屬有據,爰依首揭規定,裁定其應予開始更生程序,並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
四、爰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11年9月2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陳世源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21日
書記官吳婉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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