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更(一)字第32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6年上更(一)字第3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7月04日

裁判案由:妨害電腦使用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上更(一)字第32號上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禹辰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妨害電腦使用之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07號,中華民國104年7月16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調偵字第249號),提起上訴,經本院判決管轄錯誤,移送智慧財產法院後,又經智慧財產法院判決管轄錯誤,移送本院,經上訴後,由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劉禹辰係告訴人遊戲新幹線股份有限公司所代理「新仙境傳說」線上遊戲之玩家,明知該線上遊戲之相關虛擬道具,係屬於告訴人所有之電磁紀錄,而每項虛擬道具均分別具有唯一且不重複之編碼,玩家欲取得相關虛擬道具之支配權,應以遊戲設定之方式獲得並使用,又該遊戲之部分虛擬道具因遊戲設定之方式而取得不易,故有高額之市場交易價值。被告透過不詳網友傳授,得知可複製上開遊戲道具之方法,基於妨害電腦使用之犯意,自民國101年2月5日起至同年月13日止,接續於附表一、二、三所示時間,在桃園市○○區○○村00號住處,以電腦設備連線至網際網路,再以附表一、二、三所示「a00000000」(起訴書誤載為「a00000000」)、「ja00」、「ja0000」等遊戲帳號,分別登入前開遊戲之「CHAOS_F」伺服器,先創立商人系遊戲角色,使用該遊戲「手推車」功能(讓玩家將角色「背包」內之虛擬道具轉移至「手推車」),再以外掛程式,設定重複將「手推車」內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虛擬道具(即其所欲複製之道具)轉移至遊戲角色身上「背包」之動作,並自遊戲角色身上取下1件不需要之道具,再設定於短時間內離線登出復登入遊戲之方式,接續干擾告訴人遊戲伺服器等電腦設備,待伺服器不穩斷線,重新啟動後,原先「手推車」上之虛擬道具即會重新出現,而利用該線上遊戲之漏洞,非法複製取得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虛擬道具,致生損害於告訴人對遊戲伺服器及相關電磁紀錄之經營管理。嗣經告訴人發覺後報警,為警於101年11月5日下午4時45分許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上址執行搜索查獲,並扣得桌上型電腦1組及其販賣虛擬道具所使用之渣打銀行存摺1本、金融卡1張。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59條之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第360條之無故以電腦程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等罪嫌云云。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而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基礎。再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致無從為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為無罪之判決。再按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因此,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30年度上字第816號、40年度台上字第86號、76年度台上字第4986號、92年度台上字第128號判例意旨參照)。
三、公訴人認被告涉有前揭犯行,無非係以被告之供述、告訴代理人 蕭豐慰 之指述、查獲現場照片、遊戲歷程資料、通聯調閱查詢單及扣案之桌上型電腦1組、渣打銀行存摺1本暨金融卡1張等,為其論據。
四、訊據被告固坦承其為告訴人所代理之「新仙境傳說」線上遊戲之玩家,自101年2月5日起至同年月13日止,在桃園市○○區○○村00號住處,以電腦設備連線至網際網路,利用「a00000000」、「ja00」、「ja0000」等遊戲帳號,分別登入前開遊戲之「CHAOS_F」伺服器,利用該線上遊戲之漏洞,取得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虛擬道具等情,惟堅詞否認有何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以電腦程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等犯行,辯稱:伊在玩該線上遊戲時,伺服器常無預警斷線,有時道具會多出,有時道具則會不見,此乃告訴人伺服器不穩所造成之問題,並非外掛程式所致,許多玩家亦曾在論壇上討論此等遊戲漏洞等語。經查:
㈠被告係告訴人所代理之「新仙境傳說」線上遊戲之玩家,自
101年2月5日起至同年月13日止,在桃園市○○區○○村00號住處,以電腦設備連線至網際網路,利用「a00000000」、「ja00」、「ja0000」等遊戲帳號,登入前開線上遊戲之「CHAOS_F」伺服器,創立商人系遊戲角色,再將其所有該遊戲之虛擬道具(即虛擬寶物),在其遊戲角色身上「背包」(或稱「道具欄」、「物品欄」)與「手推車」間反覆移轉,待該線上遊戲發生無預警斷線後,再行登入,此時其所有之虛擬道具即自行複製、增加,其因而取得如附表一、二、三所示複製之虛擬道具等情,業據被告供承不諱,並經告訴代理人 陳克威 (告訴人公司客服部組長)於警詢時、證人即告訴代理人(告訴人公司客服部副課長)蕭豐慰於警詢及原審審理時指證明確,且有「新仙境傳說」遊戲歷程資料、告訴人所提出之複製虛擬道具品項及數量統計表、複製物品項目數量清單及損失金額明細等附卷可稽(見偵字卷第34至48頁、調偵字卷第17至22頁、第43至44頁、原審審訴字卷第33至38頁),應堪認定。
㈡告訴代理人蕭豐慰於警詢時雖稱:被告係反覆將虛擬遊戲道
具來回轉移,再以不知名之手法(程式)造成客戶端短時間內發送大量封包,致遊戲伺服器系統判斷錯誤,使該虛擬道具倍增云云。告訴人復於本院審理時指述:遊戲無預警斷線之可能原因有「伺服器斷線」(即遊戲伺服器停止運作,任何人皆無法登入遊戲,例如遊戲維護時,在線人數為0)、「網路不穩或自行拔除網路線」(本遊戲根本無此可能,蓋因被告若能以此方式成功複製,則應可持續更久時間以複製更多寶物,而非僅在101年2月5日至同年月13日有複製成功之紀錄)、「地圖斷線」(即指因玩家或訊息大量湧入遊戲中某個地圖,而遊戲中每個地圖都有固定之承載量,例如某張地圖之承載量為500人及1000條訊息,第501人或第1001條訊息要進來時,有可能進不來,亦有可能系統判斷無法承載,就會將這500人均強制登出遊戲,玩家必須再重新登入該張地圖)等。本案發生期間(即101年2月5日至同年月13日),並無「伺服器斷線」或「網路不穩或自行拔除網路線」之狀態,而係被告利用外掛程式自動練功,存取虛擬寶物,不斷以超乎一般玩家移動滑鼠之速度長時間進行拿進、拿出之動作,此快速動作會造成伺服器傳遞資料之延遲,進而造成訊息資料無法傳遞而超出承載量並使該張地圖斷線,雖其他地圖皆正常運作,遊戲伺服器亦未斷線,然因該張地圖被清空之瞬間,其效果即如同伺服器斷線,而使被告有機可乘。被告利用容易產生「地圖斷線」之外掛程式,達到製造斷線之效果云云(見本院卷第101至102頁)。惟查:
⒈被告辯稱:伊登入上開網路遊戲,創立商人系角色,將欲
複製之虛擬道具從「手推車」轉移至該角色之「道具欄」,再將不需要的道具任意放置1個在地上,等待伺服器地圖因不穩定斷線,之後伊重連遊戲上線之後,手推車內的東西就會跟身上的一模一樣等語(見偵字卷第5頁)。其於原審審理時亦曾至告訴人公司,以上述手法進行模擬之結果,確使其虛擬道具增加等情,亦據其供稱:之前到告訴人公司去做測試時,伊也是將東西放到「手推車」再拿出來之後,告訴人公司讓伺服器斷線,重新登入之後,那個伊放進去的東西就多出來等語(見原審訴字卷第242頁反面),核與告訴代理人 劉安桓 律師於原審審理時陳稱:被告到告訴人公司模擬時,由告訴人這邊用手動方式讓主機斷線,依照被告的操作手法去複製寶物的結果,後來有複製成功等語(見原審訴字卷第97頁反面)暨證人蕭豐慰於原審審理時證述:伊知道被告之前曾到伊公司上線玩遊戲,由伊公司作伺服器斷線,會發生寶物增加之情形等語(見原審訴字卷第103頁)大致相符,足見被告所辯,尚非無據,再依告訴人所提出之前開遊戲歷程資料觀之,亦確僅見被告有不斷重複「將身上『物品欄』之物品放到『手推車』內」、「將『手推車』內之物品放到身上『物品欄』」之動作,已堪認被告確僅於遊戲中反覆執行「將身上『物品欄』之物品放到『手推車』內」、「將『手推車』內之物品放到身上『物品欄』」之動作,待遊戲無預警斷線後再行登入,其使用之遊戲帳號內之寶物即自行增加。
⒉又被告於另案(即案外人 徐丞駿 被訴違反著作權法案件)
審理時具結證稱:前開線上遊戲於101年2月間情人節活動期間,玩家經常會遇到斷線情形,因此時玩家最多,一星期斷線總共20幾次,大約晚間6時許至12時許線上玩家人數最多,斷線都是無預警的等語;證人即該線上遊戲玩家 李冠玠 於該案審理時證稱:RO(即「新仙境傳說」線上遊戲)超常斷線等語;證人即該線上遊戲玩家 黃心承 於該案審理時亦證稱:「(問:RO是否常常會斷線?)他維修會斷線,但我玩的時候還好,只有曾經玩到一半就連線中斷,人物都不會動就只好關機下次再玩了。」等語;另證人蕭豐慰除於該案審理時證述:前開線上遊戲平常伺服器都很穩定,後來發現告訴人在辦活動,該線上遊戲伺服器常常斷線;該線上遊戲十幾年來有發生斷線問題,有很多原因,有時是中華電信機房的問題,有時是伺服器的問題,改版有時也會斷線等語,並於本案原審審理時證稱:伊公司該款遊戲有玩家反應會斷線,已有一陣子了;在本案查獲之前,伊公司確實於每年2月間針對此款遊戲舉辦情人節活動,吸引玩家上線,伊公司以電磁紀錄判別,發現有些玩家會在特定時間點上線複製寶物,並非每月、每週或每天都在做這件事等語明確(見原審訴字卷第103頁正、反面)。佐以97年5月間至102年1月間,有多名玩家在網路論壇上描述前開線上遊戲斷線、或斷線後無法重新登入、或無法登入伺服器、或斷線後道具消失等情形,新聞媒體亦曾刊登某玩家投訴該線上遊戲其中兩個地圖常無預警斷線,平均一日斷線5次,每次2至10分鐘不等,據告訴人公司公關室表示該兩地圖因程式錯誤,致玩家易發生斷線情形,已聯絡韓國原廠公司進行處理一節(見本院卷第
145頁),暨「RO仙境傳說」官網於101年6月間至102年4月間有「因人潮眾多而出現斷線,不穩定情形」等說明,除有卷附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智訴字第2號、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刑智上訴字第69號刑事判決可憑(見本院卷第66至74頁)外,並有被告提出之新聞報導、論壇資料在卷可參(見本院卷第131至237頁),而本案發生期間(即101年2月5日至同年月13日)又適逢告訴人舉辦西洋情人節(同年月14日)活動,此亦為告訴人所不否認,足見被告所辯前開線上遊戲時有斷線情形,且遇告訴人為該線上遊戲舉辦情人節活動期間,因上線參與之玩家人數眾多而亦常有斷線情形等語,並非無據。證人蕭豐慰於原審審理時雖證稱:依照電磁紀錄研判,被告取得大量虛擬寶物之時間點,伊公司伺服器內之線上人數都正常,故可判斷當時伊公司伺服器並無斷線等語(見原審訴字卷第105頁反面),然此部分證言,不僅與前揭證人證述及新聞報導、網路論壇內容迥異,且至多僅能證明該線上遊戲於前述期間並無因「伺服器本身之問題」而斷線之情,尚難排除因其他事由而斷線(例如因「電信公司網路不穩」致伺服器斷線、或「玩家在特定地圖上斷線」)之可能性,此觀證人蕭豐慰於原審審理時證述:伊公司線上遊戲伺服器斷線之原因,大多是中華電信連線之問題,這部分均由伊公司系統部門處理;如果是玩家斷線,伊公司就不會知道,但電磁紀錄可看出玩家有登出、登入之紀錄等語亦明(見原審訴字卷第105頁正、反面),自難僅憑證人蕭豐慰之部分證言,遽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
⒊依「RO仙境傳說」線上遊戲服務使用者合約書第26條第3
項第2款約定:「甲方(即會員、玩家)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即告訴人)得於通知甲方後,立即終止本契約:……三、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所稱外掛程式,係一種電腦程式,透過與應用程式(如網頁瀏覽器,電子郵件伺服器)之互動,用以為應用程式增加所需特定的功能;最常見者為遊戲、網頁瀏覽器的外掛程式及媒體播放器之外掛程式,主要係為提升等級或打寶,進而縮短投入於遊戲的時間,此有網路維基百科等網頁資料可佐。而遊戲公司所設計之遊戲軟體,不論係為吸引玩家參與,抑或為賺取營收,必定設計眾多角色、寶物,供玩家盡興把玩;前開線上遊戲之玩家中,確有使用外掛程式者,如證人黃心承於另案審理時即證稱其使用販賣寶物、自動練功等外掛程式,此有卷附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智訴字第2號、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刑智上訴字第69號刑事判決可參(見本院卷第66至74頁),被告亦坦承其確有使用練功及整理道具之外掛程式,以加快遊戲動作等情(見原審審訴字卷第24頁),且經原審勘驗扣案之被告電腦主機硬碟內所存資料夾名稱「BOTT」為告訴人所指非其合法認可之軟體,此亦有原審勘驗筆錄在卷可稽(見原審訴字卷第98頁正、反面),足見被告確於前開線上遊戲使用外掛程式。
⒋又除被告之外,案外人 黃國忠鄭琮綸 、徐丞駿、 張昱彬
等玩家亦均曾聽聞於前開線上遊戲使用外掛程式整理寶物之際發生斷線後,寶物會有或增或減之情,此事存在已久,有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智訴字第2號、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刑智上訴字第69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60號、本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訴字第634號等刑事判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2年度偵字第2401號不起訴處分書在卷可參(見本院卷第66至74頁、第76至81頁、第83至85頁),身為該遊戲軟體管理者之告訴人理當知悉。參以證人蕭豐慰於另案審理時證稱:「(問:複製寶物已經存在這麼多年,複製寶物應該不會造成電腦當機?)不會大規模當機,伺服器發現有同樣序號存在的寶物存在,會開啟判讀功能,它無法判斷哪個是真是假,所以就不斷的在判讀,就無法運作,有玩家跟我們反應他們不能上線,我們去查就發現玩家身上有複製物品,我們將複製物品拿走,他就可以上線了。(問:這麼多年來複製寶物,你們公司都沒有辦法改變程式阻擋這些問題?)我們有跟韓國原廠反應這些問題,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辦法解決。我們只是代理公司,沒有辦法去改變那些遊戲程式。」等語,有卷附前揭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智慧財產法院刑事判決可按,益徵告訴人確早已知悉該遊戲漏洞之存在,本應加強管理,設計阻擋之程式加以防範,卻未為之,任由斷線後寶物即遭複製之情形不斷發生,其遊戲程式之內部設計及管理措施已有不當。
⒌況證人蕭豐慰於原審審理時明確證稱:伊公司不知道怎麼
會發生類似本案這樣的情況,只能由電磁紀錄反向查出物品來源,所以只會知道結果就是出現很多重複編碼之物品;就伊看電磁紀錄之結果,被告無法達到隨時隨地皆可做複製寶物之動作,伊只知道他們這幾個人一段時間就會做特定某種移入、移出物品之動作,物品就莫名其妙多出來;伊公司係針對大量複製成功的玩家,檢視他們的電磁紀錄,發現他們都有做大量移出、移入之動作,所以決定對這6或7人提出告訴,這6、7人差不多都在相當近的時間重複這樣的動作,但不一定是在同一天的同一時間;伊也曾懷疑可能係遊戲程式設計之問題,造成每年固定時間會出現問題且循環發生,但伊公司有請原廠看過,原廠說正常情況下不會發生此問題;因伊公司自己模擬測試之結果,無法經由上開動作得到複製寶物之結果,所以伊公司才懷疑是否經由其他外掛程式;但伊公司自從對這6、7人提出告訴迄今仍找不到會造成複製虛擬寶物結果之外掛程式;「新仙境傳說」遊戲玩家會使用之外掛程式非常多,玩家使用外掛程式的情形也很普遍;被告係用外掛程式幫助他做寶物移出、移入之動作;被告使用外掛程式,有可能造成遊戲伺服器不穩而斷線,但伊沒有辦法確定,只是懷疑;遊戲伺服器會發生斷線之原因,除了伊公司懷疑被告使用外掛程式之外,也會有其他原因而發生斷線問題等語(見原審訴字卷第99頁反面至第105頁反面),於另案審理時並證述:被告在短時間內一直將寶物放在手推車取上取下,就會一直製造訊息給伺服器,伊公司試過這樣的手法,但沒有辦法複製出寶物,所以伊公司到目前為止沒有辦法確定被告取得複製寶物之手法為何,從歷程判斷,只能看出是登入登出及持續在手推車上拿進拿出,就會造成寶物複製;伊公司至今仍無證據證明係複製寶物導致伺服器主機效能耗盡,使記憶體無法釋放,一直當機等語,有前揭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智慧財產法院刑事判決在卷可參,足見告訴人僅依憑被告與另6名玩家之遊戲歷程均顯示彼等有持續執行存取寶物之重複動作,即逕推論彼等係因使用外掛程式,造成告訴人伺服器過載而發生斷線情形,待彼等重新上線後,虛擬寶物即複製、增加云云,然告訴人自行利用此等手法多次實驗,俱未能發生寶物複製之結果,告訴人亦始終無法確認上開遊戲斷線是否係因被告使用外掛程式所致,復查無積極證據足認被告使用外掛程式造成上開遊戲斷線之情形,已難認告訴人所指被告係以外掛程式導致斷線因而取得複製之虛擬寶物乙節,確屬可採,應以被告所辯係因情人節活動期間玩家人數眾多致無預警斷線而發生寶物自行複製之情形等語,較為可採。
⒍按刑法第359條規定之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
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罪,所謂「取得」,係指透過電腦等科技之使用,將他人電磁紀錄移轉為自己所有,而「變更」則為更動他人電磁紀錄原本之內容。其立法理由為:「電腦已成為今日日常生活之重要工具,民眾對電腦之依賴性與日俱增,若電腦中之重要資訊遭到取得、刪除或變更,將導致電腦使用人之重大損害,鑒於世界先進國家立法例對於此種行為亦有處罰之規定,爰增訂本條。」等語。申言之,係以無權侵入系統為前提,由此而接觸、刺探未獲授權存取之電磁紀錄,並將電磁紀錄予以複製而言。是所謂「無故」,應係指未經電腦相關設備所有人、管理人明示或默示之授權或不具其他阻卻違法事由之情形。再參酌其立法係為保障個人電腦於使用及資料存取上免於惡意入侵並遭刪改之法益,自須有「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之『積極行為』」,始足當之,若行為人係基於被害人之授權而使用該電腦、或主觀上認有使用該電腦及資料之合法授權,僅因被害人電腦斷線而自動產生複製寶物之結果,既無「變更」之積極行為,自難謂與刑法第359條之構成要件相符。本案被告係於遊戲中執行前述存取寶物之動作,待遊戲發生無預警斷線後,其使用之遊戲帳號內之寶物即因而自行增加,被告縱有利用外掛程式進行操作,亦無從認定被告有何惡意使用攻擊性之外掛程式入侵遊戲伺服器或致使該遊戲伺服器負載過重而斷線之情,其所執行者(即存取寶物之動作),為遊戲所提供之功能之一,其於斷線後,亦使用正常方式重新登入遊戲,並無入侵伺服器之動作,亦非無權侵入電腦系統而接觸、刺探未獲授權存取之電磁紀錄,再加以變更。更遑論證人蕭豐慰於另案審理時明確證述玩家取得複製寶物之前或之後,上開遊戲「程式架構均無遭變更」之情,亦有卷附上開智慧財產法院刑事判決可按,故被告所為,已與無故變更電磁紀錄罪之客觀構成要件有間,難認有公訴意旨所指變更電磁紀錄之情。況遊戲程式中存有漏洞之情形甚為常見,部分遊戲漏洞甚且係遊戲程式設計者故意留存,而為遊戲之一部(玩家或有稱之為「密技」),於此情形下,真正變更遊戲內電磁紀錄(例如虛擬寶物數量)者,實為遊戲程式本身,以遊戲玩家之角度,在遊戲公司更正該漏洞前,實無從分辨該漏洞係遊戲製作者故意留存,抑或為程式設計之疏漏,且前述「新仙境傳說」遊戲漏洞,早於95年間即已存在,並為告訴人所知,此業據證人蕭豐慰於另案審理時證述明確,有上開本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在卷可查,告訴人果欲維持該遊戲之公平性,理當於知悉此情後,加強管理,更正程式漏洞或避免無預警斷線情形之發生,竟捨此不為,任令相類情事一再重演,而置其內部設計或管理之缺失於不顧,遊戲玩家因而誤認上情為告訴人所允許,要非全然無據。從而被告辯稱其所為「重複存取寶物」之操作,係「新仙境傳說」線上遊戲所允許之功能,並非「無故」變更電磁紀錄等語,尚非無稽,難認其主觀上具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之故意。
⒎再按刑法第360條之「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
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罪,其立法理由為:「鑒於電腦及網路已成為人類生活之重要工具,分散式阻斷攻擊(DDOS)或封包洪流(PingFlood)等行為已成為駭客最常用之癱瘓網路攻擊手法,故有必要以刑法保護電腦及網路設備之正常運作,爰增訂本條。又本條處罰之對象乃對電腦及網路設備產生『重大影響』之故意干擾行為,為避免某些對電腦系統僅產生極輕度影響之測試或運用行為亦被繩以本罪,故加上『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要件,以免刑罰範圍過於擴張。」等語,顯見該條僅就「對電腦及網路設備產生重大影響之故意干擾行為」加以規範,至於「對電腦系統僅產生極輕度影響之測試或運用行為」,則非處罰對象。查證人蕭豐慰於另案審理時證稱:複製寶物不會造成電腦大規模當機,伺服器發現有同樣序號之寶物存在,會開啟判讀功能,它無法判斷哪個是真是假,所以就不斷地在判讀,就無法運作,有玩家向伊公司反應他們不能上線,伊去查就發現玩家身上有複製物品,伊公司將複製物品拿走,他就可以上線了等語。告訴人於另案審理時復稱:玩家使用外掛程式重複執行遊戲動作,的確造成其電腦主機與告訴人之遊戲伺服器之間連線中斷,但對其他玩家不會有影響,不會造成其他玩家與告訴人之遊戲伺服器中斷等語,亦有上開本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在卷可參。故告訴人之伺服器縱或有因被告使用外掛程式,而中斷與被告電腦間之連線,亦未影響該線上遊戲其他玩家之電腦與告訴人伺服器間之連線(亦即不會產生「告訴人伺服器本身斷線」之情形),從而自難認被告有何「對電腦(伺服器)產生重大影響之故意干擾行為」而該當刑法第360條所稱「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要件。況由證人蕭豐慰前揭證述,足見告訴人亦未能肯認被告所使用之外掛程式究否確會造成告訴人「伺服器斷線」之情形,復查無積極證據足證被告使用外掛程式與告訴人伺服器斷線間,確有因果關係,自不得僅憑被告使用外掛程式,逕認被告成立刑法第360條之罪。
⒏公訴人雖稱:被告刻意使用外掛程式,自動連續對電腦輸
入移動道具之指令,此與一般正常玩家因進行遊戲而使用虛擬道具、或為整理虛擬道具而僅需少次將同一虛擬道具於「手推車儲物欄」與身上「道具欄」間搬移之情迥異,足見被告辯稱係為整理道具之目的而使用名為「BOTT」之外掛程式搬移虛擬道具乙節,與事證不符;被告應係明知於伺服器斷線時搬移虛擬道具,可能產生複製道具之結果,而故意於該線上遊戲中執行外掛程式,利用伺服器因不明原因斷線,造成系統對於該遊戲帳號所有之虛擬道具數量判斷錯誤,而產生不正確之電磁紀錄云云。然如前所述,本案既無法證明被告使用外掛程式入侵遊戲伺服器或致使該遊戲伺服器負載過重而斷線,被告又無「變更」告訴人電磁紀錄之積極行為,復查無對電腦或相關設備產生「重大影響」之故意干擾行為,縱令公訴人所指被告明知有此複製道具之「可能」仍故意使用外掛程式執行連續搬移道具之動作乙節屬實,亦難遽以刑法第359條、第360條等罪名相繩。至被告違反前述「RO仙境傳說」線上遊戲服務使用者合約書之約定而使用外掛程式,純屬其應否負民事上契約債務不履行責任之問題,與上述刑事罪責成立與否之認定無涉,自難據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
㈢公訴人雖另以:玩家將虛擬道具在遊戲角色「手推車儲物欄
」與身上「道具欄」間搬移,遇有伺服器斷線之情形時,可能複製虛擬道具乙節,縱係該遊戲內部程式設計之瑕疵或漏洞,或因管理措施不當所致,被告亦不能利用此電腦軟體程式本身之漏洞,違反使用合約複製虛擬道具。此即如某人在銀行存款之電腦程式中,實無存款,偶然得知某法可利用銀行電腦程式瑕疵增加存款紀錄,即擅自為己加入百萬元存款之紀錄,嗣領出花用,無庸置疑屬違法行為,從而,即便上開遊戲程式確存有漏洞,亦不能認為被告利用該漏洞變更程式內之電磁紀錄,不構成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而解免其罪責云云。然如前所述,被告係於遊戲中執行前述存取寶物之動作,待遊戲發生無預警斷線後,其使用之遊戲帳號內之寶物即因而「自動產生複製、增加之結果」,並非其有何「變更寶物紀錄」之積極行為,此與公訴人所舉上開事例中之行為人已有「擅自為己加入存款紀錄」之變更電磁紀錄之積極行為迥然不同,公訴人前揭論述,難認可採。
㈣至上開遊戲之其他玩家如 廖振甫張偉綸 ,雖分別經法院以
犯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在案,有其等相關案件刑事判決附卷可參(見本院卷第49至64頁),然該遊戲之玩家如徐丞駿、鄭琮綸均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張昱彬則由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此亦有前揭智慧財產法院及本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在卷可憑,公訴人謂同類案件在實務上採有罪之立場云云,亦屬誤會。另公訴人於本院審理時依告訴人請求,聲請傳喚證人即告訴人公司資訊組組長 吳智峰 (見本院卷第94頁反面),核無調查之必要,附此敘明。
五、綜上所述,本案公訴人就被告犯行之舉證,仍有合理之懷疑存在,尚未達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本院無從形成被告有罪之確信,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證被告確有公訴意旨所指犯行,自難逕以刑法第359條、第360條等罪名相繩。本件不能證明被告犯罪,依首開說明,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原審審理後,認公訴人所提證據,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而為被告無罪之判決,經核其理由雖有不同,惟結論並無二致,應予維持。檢察官上訴仍執前詞,指摘原判決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劉異海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6年7月4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官葉騰瑞
法官莊明彰法官陳芃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被告不得上訴。
檢察官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提起上訴之理由,以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所列事項為限。
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
除前條情形外,第二審法院維持第一審所為無罪判決,提起上訴之理由,以下列事項為限:
一、判決所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
二、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
三、判決違背判例。刑事訴訟法第377條至第379條、第393條第1款之規定,於前項案件之審理,不適用之。
書記官李佳芬中華民國106年7月12日附表一:
┌──┬──────┬─────────────┬───────┬───────┬──────┐│編號│遊戲帳號│起始時間│虛擬寶物名稱│虛擬寶物編碼│複製成功數量│├──┼──────┼─────────────┼───────┼───────┼──────┤│1│a00000000│101年2月11日20時02分24秒│女神頸鏈│-0000000000│1││││起││││├──┼──────┼─────────────┼───────┼───────┼──────┤│2│同上│101年2月11日05時23分44秒│雷神腰帶│000000000│4││││起││││├──┼──────┼─────────────┼───────┼───────┼──────┤│3│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5分21秒│史 雷普尼爾 之靴│000000000│4││││起││││├──┼──────┼─────────────┼───────┼───────┼──────┤│4│同上│101年2月11日20時02分25秒│女神頸鏈│000000000000│1││││起││││├──┼──────┼─────────────┼───────┼───────┼──────┤│5│同上│101年2月11日07時16分10秒│ 阿斯富力咖 │00000000000000│1││││起││││├──┼──────┼─────────────┼───────┼───────┼──────┤│6│同上│101年2月11日05時05分34秒│2010-RWC慶祝帽│00000000000000│6││││起│子│││├──┼──────┼─────────────┼───────┼───────┼──────┤│7│同上│101年2月11日05時05分34秒│ 巴基力 的鎧甲(│00000000000000│4││││起│1洞)│││├──┼──────┼─────────────┼───────┼───────┼──────┤│8│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8分36秒│迷幻之王卡片│00000000000000│12││││起││││├──┼──────┼─────────────┼───────┼───────┼──────┤│9│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9分21秒│黑暗之王卡片│00000000000000│5││││起││││├──┼──────┼─────────────┼───────┼───────┼──────┤│10│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8分13秒│俄塞里斯卡片│00000000000000│10││││起││││├──┼──────┼─────────────┼───────┼───────┼──────┤│11│同上│101年2月11日06時52分52秒│海盜之王卡片│00000000000000│20││││起││││├──┼──────┼─────────────┼───────┼───────┼──────┤│12│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8分39秒│闇●十字刺客艾│00000000000000│18││││起│勒梅斯卡片│││├──┼──────┼─────────────┼───────┼───────┼──────┤│13│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8分33秒│闇●十字刺客艾│00000000000000│13││││起│勒梅斯卡片│││├──┼──────┼─────────────┼───────┼───────┼──────┤│14│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5分30秒│ 阿斯加爾特 的祝│00000000000000│5││││起│福│││├──┼──────┼─────────────┼───────┼───────┼──────┤│15│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7分46秒│永恆之翼│00000000000000│4││││起││││├──┼──────┼─────────────┼───────┼───────┼──────┤│16│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5分26秒│魔王的外袍(1│00000000000000│7││││起│洞)││││││││││├──┼──────┼─────────────┼───────┼───────┼──────┤│17│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0分33秒│技能重置棒箱子│00000000000000│7││││起││││├──┼──────┼─────────────┼───────┼───────┼──────┤│18│同上│101年2月11日05時07分08秒│強化髮夾〔1〕│00000000000000│4││││起││││├──┼──────┼─────────────┼───────┼───────┼──────┤│19│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4分08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5││││起│石箱子│││├──┼──────┼─────────────┼───────┼───────┼──────┤│20│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38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8││││起│石箱子│││├──┼──────┼─────────────┼───────┼───────┼──────┤│21│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4分05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7││││起│石箱子│││├──┼──────┼─────────────┼───────┼───────┼──────┤│22│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4分10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7││││起│石箱子│││├──┼──────┼─────────────┼───────┼───────┼──────┤│23│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5分35秒│無敵鋼盾│00000000000000│4││││起││││├──┼──────┼─────────────┼───────┼───────┼──────┤│24│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6分00秒│地獄惡魔面具│00000000000000│3││││起││││├──┼──────┼─────────────┼───────┼───────┼──────┤│25│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2分07秒│妖精長耳朵飾〔│00000000000000│6││││起│1〕│││├──┼──────┼─────────────┼───────┼───────┼──────┤│26│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7分42秒│遊戲-帽子│00000000000000│3││││起││││├──┼──────┼─────────────┼───────┼───────┼──────┤│27│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57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7││││起│石箱子│││├──┼──────┼─────────────┼───────┼───────┼──────┤│28│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53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5││││起│石箱子│││├──┼──────┼─────────────┼───────┼───────┼──────┤│29│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42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8││││起│石箱子│││├──┼──────┼─────────────┼───────┼───────┼──────┤│30│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49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2││││起│石箱子│││├──┼──────┼─────────────┼───────┼───────┼──────┤│31│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47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6││││起│石箱子│││├──┼──────┼─────────────┼───────┼───────┼──────┤│32│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30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1││││起│石箱子│││├──┼──────┼─────────────┼───────┼───────┼──────┤│33│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35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4││││起│石箱子│││├──┼──────┼─────────────┼───────┼───────┼──────┤│34│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44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6││││起│石箱子│││├──┼──────┼─────────────┼───────┼───────┼──────┤│35│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37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2││││起│石箱子│││├──┼──────┼─────────────┼───────┼───────┼──────┤│36│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37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5││││起│石箱子│││├──┼──────┼─────────────┼───────┼───────┼──────┤│37│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37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5││││起│石箱子│││├──┼──────┼─────────────┼───────┼───────┼──────┤│38│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3分37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7││││起│石箱子│││├──┼──────┼─────────────┼───────┼───────┼──────┤│39│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8分01秒│塔奧群卡片│0│15││││起││││├──┼──────┼─────────────┼───────┼───────┼──────┤│40│同上│101年2月05日15時28分33秒│ 法老王 卡片│0│21││││起││││├──┼──────┼─────────────┼───────┼───────┼──────┤│41│同上│101年2月05日15時28分30秒│海盜之王卡片│0│29││││起││││├──┼──────┼─────────────┼───────┼───────┼──────┤│42│同上│101年2月05日15時28分27秒│墮落大神官悉│0│8││││起│潘卡片│││├──┼──────┼─────────────┼───────┼───────┼──────┤│43│同上│101年2月05日15時28分26秒│ 貝雷傑 卡片│0│13││││起││││├──┼──────┼─────────────┼───────┼───────┼──────┤│44│同上│101年2月05日15時28分26秒│獸人英雄卡片│0│7││││起││││├──┼──────┼─────────────┼───────┼───────┼──────┤│45│同上│101年2月11日06時54分09秒│烏龜將軍卡片│0│11││││起││││├──┼──────┼─────────────┼───────┼───────┼──────┤│46│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8分54秒│黑暗之王卡片│0│10││││起││││├──┼──────┼─────────────┼───────┼───────┼──────┤│47│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8分58秒│ 皮里恩 卡片│0│4││││起││││├──┼──────┼─────────────┼───────┼───────┼──────┤│48│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9分02秒│蜂后卡片│0│33││││起││││├──┼──────┼─────────────┼───────┼───────┼──────┤│49│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9分06秒│魔劍 士達納托 │0│23││││起│斯的記憶卡片│││├──┼──────┼─────────────┼───────┼───────┼──────┤│50│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9分09秒│闇●騎士領主│0│11││││起│賽依連卡片│││├──┼──────┼─────────────┼───────┼───────┼──────┤│51│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9分14秒│狂暴蟻后卡片│0│27││││起││││├──┼──────┼─────────────┼───────┼───────┼──────┤│52│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9分18秒│惡魔 波利 卡片│0│21││││起││││├──┼──────┼─────────────┼───────┼───────┼──────┤│53│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9分32秒│獸人酋長卡片│0│6││││起││││├──┼──────┼─────────────┼───────┼───────┼──────┤│54│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9分36秒│靈魂之錐│0│15││││起││││├──┼──────┼─────────────┼───────┼───────┼──────┤│55│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43分16秒│幸運的糕餅│0│350││││起││││├──┼──────┼─────────────┼───────┼───────┼──────┤│56│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50分15秒│血跡樹枝│0│235││││起││││├──┼──────┼─────────────┼───────┼───────┼──────┤│57│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9分39秒│海神之憤怒│0│819││││起││││├──┼──────┼─────────────┼───────┼───────┼──────┤│58│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9分5秒│TCG卡片│0│17││││起││││├──┼──────┼─────────────┼───────┼───────┼──────┤│59│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38分18秒│元靈武士卡片│0│18││││起││││├──┼──────┼─────────────┼───────┼───────┼──────┤│60│同上│101年2月11日02時46分00秒│武器經煉能力5│0│4││││起│券│││├──┼──────┼─────────────┼───────┼───────┼──────┤│61│同上│101年2月11日08時01分54秒│虎王卡片│0│3││││起││││├──┼──────┼─────────────┼───────┼───────┼──────┤│62│同上│101年2月11日08時01分55秒│ 巴風特 卡片│0│2││││起││││├──┼──────┼─────────────┼───────┼───────┼──────┤│63│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43分11秒│幻想的靈藥│0│105││││起││││├──┼──────┼─────────────┼───────┼───────┼──────┤│64│同上│101年2月11日04時43分34秒│幻想的秘藥│0│72,953││││起││││└──┴──────┴─────────────┴───────┴───────┴──────┘附表二:
┌──┬──────┬─────────────┬───────┬───────┬──────┐│編號│遊戲帳號│起始時間│虛擬寶物名稱│虛擬寶物編碼│複製成功數量│├──┼──────┼─────────────┼───────┼───────┼──────┤│1│ja00│101年2月9日20時21分35秒│ 史雷普尼爾 之靴│-0000000000│8││││起││││├──┼──────┼─────────────┼───────┼───────┼──────┤│2│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8分12秒│眼鏡(1洞)│-0000000000│3││││起││││├──┼──────┼─────────────┼───────┼───────┼──────┤│3│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1分50秒│雷神腰帶│000000000│6││││起││││├──┼──────┼─────────────┼───────┼───────┼──────┤│4│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4分06秒│雷神之錘│000000000│8││││起││││├──┼──────┼─────────────┼───────┼───────┼──────┤│5│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8分14秒│太陽眼鏡(1洞│0000000000│4││││起│)│││├──┼──────┼─────────────┼───────┼───────┼──────┤│6│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9分02秒│手杖(4洞)│0000000000│5││││起││││├──┼──────┼─────────────┼───────┼───────┼──────┤│7│同上│101年2月10日18時01分11秒│太陽眼鏡(1洞│000000000000│3││││起│)│││├──┼──────┼─────────────┼───────┼───────┼──────┤│8│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1分40秒│女神頸鏈│000000000000│14││││起││││├──┼──────┼─────────────┼───────┼───────┼──────┤│9│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4分45秒│遊戲-帽子│0000000000000│8││││起││││├──┼──────┼─────────────┼───────┼───────┼──────┤│10│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4分35秒│破壞之杖(1洞│0000000000000│6││││起│)│││├──┼──────┼─────────────┼───────┼───────┼──────┤│11│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1分47秒│雷神腰帶│0000000000000│6││││起││││├──┼──────┼─────────────┼───────┼───────┼──────┤│12│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4分57秒│太陽眼鏡(1洞│0000000000000│5││││起│)│││├──┼──────┼─────────────┼───────┼───────┼──────┤│13│同上│101年2月10日17時58分03秒│太陽眼鏡(1洞│0000000000000│17││││起│)│││├──┼──────┼─────────────┼───────┼───────┼──────┤│14│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7分14秒│巴基力的鎧甲(│0000000000000│7││││起│1洞)│││├──┼──────┼─────────────┼───────┼───────┼──────┤│15│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4分38秒│專家戒指(1洞│00000000000000│2││││起│)│││├──┼──────┼─────────────┼───────┼───────┼──────┤│16│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3分28秒│巴基力的 斗蓬 (│00000000000000│6││││起│1洞)│││├──┼──────┼─────────────┼───────┼───────┼──────┤│17│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7分02秒│阿斯富力咖│00000000000000│14││││起││││├──┼──────┼─────────────┼───────┼───────┼──────┤│18│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8分22秒│ 歐羅萊昂 的手套│00000000000000│5││││起│(1洞)│││├──┼──────┼─────────────┼───────┼───────┼──────┤│19│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8分37秒│2010-RWC慶祝帽│00000000000000│5││││起│子│││├──┼──────┼─────────────┼───────┼───────┼──────┤│20│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8分47秒│2010-RWC慶祝帽│00000000000000│10││││起│子│││├──┼──────┼─────────────┼───────┼───────┼──────┤│21│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8分44秒│巴基力的鎧甲(│00000000000000│4││││起│1洞)│││├──┼──────┼─────────────┼───────┼───────┼──────┤│22│同上│101年2月13日11時41分59秒│ 布林喜德 │00000000000000│2││││起││││├──┼──────┼─────────────┼───────┼───────┼──────┤│23│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4分14秒│剛尼爾 長矛 (2│00000000000000│7││││起│洞)│││├──┼──────┼─────────────┼───────┼───────┼──────┤│24│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8分34秒│赤燄小惡魔-斗│00000000000000│5││││起│蓬(1洞)│││├──┼──────┼─────────────┼───────┼───────┼──────┤│25│同上│101年2月12日10時00分31秒│霹靂鐵錘│00000000000000│4││││起││││├──┼──────┼─────────────┼───────┼───────┼──────┤│26│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3分54秒│火鱗鎧甲(1洞│00000000000000│6││││起│)│││├──┼──────┼─────────────┼───────┼───────┼──────┤│27│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5分50秒│俄塞里斯卡片│00000000000000│19││││起││││├──┼──────┼─────────────┼───────┼───────┼──────┤│28│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8分24秒│強化髮夾〔1〕│00000000000000│4││││起││││├──┼──────┼─────────────┼───────┼───────┼──────┤│29│同上│101年2月9日18時11分17秒│闇●十字刺客│00000000000000│26││││起│ 艾勒梅斯 卡片│││├──┼──────┼─────────────┼───────┼───────┼──────┤│30│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4分31秒│ 里奇 的骷髏魔杖│00000000000000│7││││起│(2洞)│││├──┼──────┼─────────────┼───────┼───────┼──────┤│31│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7分31秒│阿斯加爾特的祝│00000000000000│16││││起│福│││├──┼──────┼─────────────┼───────┼───────┼──────┤│32│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8分29秒│射手宮聖冠│00000000000000│7││││起││││├──┼──────┼─────────────┼───────┼───────┼──────┤│33│同上│101年2月10日18時30分19秒│代行刑者皮膚披│00000000000000│4││││起│肩│││├──┼──────┼─────────────┼───────┼───────┼──────┤│34│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7分55秒│魔王的-長靴(│00000000000000│4││││起│1洞)│││├──┼──────┼─────────────┼───────┼───────┼──────┤│35│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8分41秒│永恆之翼│00000000000000│6││││起││││├──┼──────┼─────────────┼───────┼───────┼──────┤│36│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8分58秒│紅手提包│00000000000000│7││││起││││├──┼──────┼─────────────┼───────┼───────┼──────┤│37│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8分31秒│魔王的外袍(1│00000000000000│7││││起│洞)│││├──┼──────┼─────────────┼───────┼───────┼──────┤│38│同上│101年2月12日10時00分33秒│狩獵長矛(1洞│00000000000000│2││││起│)│││├──┼──────┼─────────────┼───────┼───────┼──────┤│39│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7分50秒│魔王的-長靴(│00000000000000│4││││起│1洞)│││├──┼──────┼─────────────┼───────┼───────┼──────┤│40│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52分40秒│黑暗的荊棘骷髏│00000000000000│5││││起│仗│││├──┼──────┼─────────────┼───────┼───────┼──────┤│41│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4分40秒│專家戒指(1洞│00000000000000│2││││起│)│││├──┼──────┼─────────────┼───────┼───────┼──────┤│42│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4分24秒│專家戒指(1洞│00000000000000│2││││起│)│││├──┼──────┼─────────────┼───────┼───────┼──────┤│43│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4分18秒│地獄惡魔面具│00000000000000│18││││起││││├──┼──────┼─────────────┼───────┼───────┼──────┤│44│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5分55秒│法老王卡片│0│30││││起││││├──┼──────┼─────────────┼───────┼───────┼──────┤│45│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6分41秒│古埃及王卡片│0│30││││起││││├──┼──────┼─────────────┼───────┼───────┼──────┤│46│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5分33秒│墮落大神宮 悉潘 │0│26││││起│卡片│││├──┼──────┼─────────────┼───────┼───────┼──────┤│47│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52分53秒│月夜貓卡片│0│40││││起││││├──┼──────┼─────────────┼───────┼───────┼──────┤│48│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52分57秒│獸人英雄卡片│0│36││││起││││├──┼──────┼─────────────┼───────┼───────┼──────┤│49│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6分34秒│海盜之王卡片│0│26││││起││││├──┼──────┼─────────────┼───────┼───────┼──────┤│50│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53分15秒│貝雷傑卡片│0│28││││起││││├──┼──────┼─────────────┼───────┼───────┼──────┤│51│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6分24秒│皮里恩卡片│0│30││││起││││├──┼──────┼─────────────┼───────┼───────┼──────┤│52│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53分07秒│蜂后卡片│0│30││││起││││├──┼──────┼─────────────┼───────┼───────┼──────┤│53│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53分11秒│虎王卡片│0│34││││起││││├──┼──────┼─────────────┼───────┼───────┼──────┤│54│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53分23秒│巴風特卡片│0│34││││起││││├──┼──────┼─────────────┼───────┼───────┼──────┤│55│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6分21秒│魔劍士達納托│0│26││││起│斯的記憶卡片│││├──┼──────┼─────────────┼───────┼───────┼──────┤│56│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6分21秒│闇●騎士領主│0│36││││起│賽依連卡片│││├──┼──────┼─────────────┼───────┼───────┼──────┤│57│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6分04秒│迷幻之王卡片│0│8││││起││││├──┼──────┼─────────────┼───────┼───────┼──────┤│58│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6分00秒│幽靈波利卡片│0│10││││起││││├──┼──────┼─────────────┼───────┼───────┼──────┤│59│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53分18秒│死靈卡片│0│36││││起││││├──┼──────┼─────────────┼───────┼───────┼──────┤│60│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26分26秒│烏龜將軍卡片│0│31││││起││││├──┼──────┼─────────────┼───────┼───────┼──────┤│61│同上│101年2月9日21時06分31秒│黑暗之王卡片│0│39││││起││││├──┼──────┼─────────────┼───────┼───────┼──────┤│62│同上│101年2月9日20時58分28秒│惡魔波利卡片│0│19││││起││││├──┼──────┼─────────────┼───────┼───────┼──────┤│63│同上│101年2月10日19時40分31秒│元靈武士卡片│0│25││││起││││├──┼──────┼─────────────┼───────┼───────┼──────┤│64│同上│101年2月10日17時57分39秒│塔奧群卡卡片│0│30││││起││││├──┼──────┼─────────────┼───────┼───────┼──────┤│65│同上│101年2月12日10時00分34秒│TCG卡片│0│135││││起││││├──┼──────┼─────────────┼───────┼───────┼──────┤│66│同上│101年2月9日19時37分09秒│幻想的秘藥│0│179,369││││起││││└──┴──────┴─────────────┴───────┴───────┴──────┘附表三:
┌──┬──────┬─────────────┬───────┬───────┬──────┐│編號│遊戲帳號│起始時間│虛擬寶物名稱│虛擬寶物編碼│複製成功數量│├──┼──────┼─────────────┼───────┼───────┼──────┤│1│ja0000│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2秒│眼鏡(1洞)│-0000000000│1││││起││││├──┼──────┼─────────────┼───────┼───────┼──────┤│2│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6秒│遊行-帽子│0000000000000│1││││起││││├──┼──────┼─────────────┼───────┼───────┼──────┤│3│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6秒│破壞之杖(1洞│0000000000000│1││││起│)│││├──┼──────┼─────────────┼───────┼───────┼──────┤│4│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2秒│太陽眼鏡(1洞│0000000000000│9││││起│)│││├──┼──────┼─────────────┼───────┼───────┼──────┤│5│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8秒│巴基力的鎧甲(│0000000000000│1││││起│1洞)│││├──┼──────┼─────────────┼───────┼───────┼──────┤│6│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7秒│巴基力的斗蓬(│00000000000000│1││││起│1洞)│││├──┼──────┼─────────────┼───────┼───────┼──────┤│7│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7秒│赤燄小惡魔-斗│00000000000000│1││││起│蓬(1洞)│││├──┼──────┼─────────────┼───────┼───────┼──────┤│8│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4秒│霹靂鐵錘│00000000000000│1││││起││││├──┼──────┼─────────────┼───────┼───────┼──────┤│9│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39秒│闇●十字刺客│00000000000000│18││││起│艾勒梅斯卡片│││├──┼──────┼─────────────┼───────┼───────┼──────┤│10│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6秒│里奇的骷髏魔杖│00000000000000│1││││起│(2洞)│││├──┼──────┼─────────────┼───────┼───────┼──────┤│11│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9秒│阿斯加爾特的祝│00000000000000│7││││起│福│││├──┼──────┼─────────────┼───────┼───────┼──────┤│12│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5秒│火鱗鎧甲(1洞│00000000000000│1││││起│)│││├──┼──────┼─────────────┼───────┼───────┼──────┤│13│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7秒│永恆之翼│00000000000000│1││││起││││├──┼──────┼─────────────┼───────┼───────┼──────┤│14│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4秒│魔王的外袍(1│00000000000000│1││││起│洞)│││├──┼──────┼─────────────┼───────┼───────┼──────┤│15│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4秒│狩獵長矛(1洞│00000000000000│1││││起│)│││├──┼──────┼─────────────┼───────┼───────┼──────┤│16│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8秒│地獄惡魔面具(│00000000000000│10││││起│1洞)│││├──┼──────┼─────────────┼───────┼───────┼──────┤│17│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56秒│輪迴之石碎片箱│00000000000000│6││││起│子│││├──┼──────┼─────────────┼───────┼───────┼──────┤│18│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0秒│皮里恩卡片│0│18││││起││││├──┼──────┼─────────────┼───────┼───────┼──────┤│19│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0秒│墮落大神宮悉潘│0│18││││起│卡片│││├──┼──────┼─────────────┼───────┼───────┼──────┤│20│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0秒│古埃及王卡片│0│18││││起││││├──┼──────┼─────────────┼───────┼───────┼──────┤│21│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1秒│烏龜將軍卡片│0│20││││起││││├──┼──────┼─────────────┼───────┼───────┼──────┤│22│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1秒│海盜之王卡片│0│18││││起││││├──┼──────┼─────────────┼───────┼───────┼──────┤│23│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2秒│闇●騎士領主賽│0│20││││起│依連卡片│││├──┼──────┼─────────────┼───────┼───────┼──────┤│24│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2秒│元靈武士卡片│0│20││││起││││├──┼──────┼─────────────┼───────┼───────┼──────┤│25│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2秒│魔劍士 達納托斯 │0│18││││起│的記憶卡片│││├──┼──────┼─────────────┼───────┼───────┼──────┤│26│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3秒│黑暗之王卡片│0│18││││起││││├──┼──────┼─────────────┼───────┼───────┼──────┤│27│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3秒│死靈卡片│0│18││││起││││├──┼──────┼─────────────┼───────┼───────┼──────┤│28│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3秒│虎王卡片│0│20││││起││││├──┼──────┼─────────────┼───────┼───────┼──────┤│29│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4秒│貝雷傑卡片│0│18││││起││││├──┼──────┼─────────────┼───────┼───────┼──────┤│30│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5秒│蜂后卡片│0│21││││起││││├──┼──────┼─────────────┼───────┼───────┼──────┤│31│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5秒│獸人英雄卡片│0│18││││起││││├──┼──────┼─────────────┼───────┼───────┼──────┤│32│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6秒│巴風特卡片│0│20││││起││││├──┼──────┼─────────────┼───────┼───────┼──────┤│33│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46秒│月夜貓卡片│0│18││││起││││├──┼──────┼─────────────┼───────┼───────┼──────┤│34│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39秒│塔奧群卡卡片│0│14││││起││││├──┼──────┼─────────────┼───────┼───────┼──────┤│35│同上│101年2月13日06時07分39秒│法老王卡片│0│18││││起││││├──┼──────┼─────────────┼───────┼───────┼──────┤│36│同上│101年2月13日10時29分09秒│惡魔波利卡片│0│2││││起││││├──┼──────┼─────────────┼───────┼───────┼──────┤│37│同上│101年2月14日07時22分48秒│技能重置棒箱子│00000000000000│9││││起││││├──┼──────┼─────────────┼───────┼───────┼──────┤│38│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47分59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3││││起│石箱子│││├──┼──────┼─────────────┼───────┼───────┼──────┤│39│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44分43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5││││起│石箱子│││├──┼──────┼─────────────┼───────┼───────┼──────┤│40│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47分59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6││││起│石箱子│││├──┼──────┼─────────────┼───────┼───────┼──────┤│41│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44分43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6││││起│石箱子│││├──┼──────┼─────────────┼───────┼───────┼──────┤│42│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47分59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6││││起│石箱子│││├──┼──────┼─────────────┼───────┼───────┼──────┤│43│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59分34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5││││起│石箱子│││├──┼──────┼─────────────┼───────┼───────┼──────┤│44│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59分35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4││││起│石箱子│││├──┼──────┼─────────────┼───────┼───────┼──────┤│45│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44分43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1││││起│石箱子│││├──┼──────┼─────────────┼───────┼───────┼──────┤│46│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59分34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2││││起│石箱子│││├──┼──────┼─────────────┼───────┼───────┼──────┤│47│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47分59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1││││起│石箱子│││├──┼──────┼─────────────┼───────┼───────┼──────┤│48│同上│101年2月14日18時38分55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2││││起│石箱子│││├──┼──────┼─────────────┼───────┼───────┼──────┤│49│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48分00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2││││起│石箱子│││├──┼──────┼─────────────┼───────┼───────┼──────┤│50│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48分00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1││││起│石箱子│││├──┼──────┼─────────────┼───────┼───────┼──────┤│51│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48分00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3││││起│石箱子│││├──┼──────┼─────────────┼───────┼───────┼──────┤│52│同上│101年2月13日12時48分00秒│受祝福的武器礦│00000000000000│3││││起│石箱子│││├──┼──────┼─────────────┼───────┼───────┼──────┤│53│同上│101年2月13日04時21分34秒│幻想的秘藥│0│60,32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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