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金訴字第8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金訴字第8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05日

裁判案由: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金訴字第82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泉津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第3261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7月5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黃麗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7月5日
書記官卓千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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