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度易字第829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829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主文甲○○連續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安非他命(毛重零點肆公克)及殘留安非他命之玻璃吸食器壹支沒收銷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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