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9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30日
裁判案由: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931號原告 魏嘉呂 被告日業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青雲 當事人間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7月6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25法庭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0年5月30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吳蕙玟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
書記官廖日晟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9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30日
裁判案由: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931號原告 魏嘉呂 被告日業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青雲 當事人間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7月6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25法庭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0年5月30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吳蕙玟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
書記官廖日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