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15912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司促字第15912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6月0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5年度司促字第15912號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債務人 王俊凱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拾萬叁仟叁佰貳拾叁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緣相對人王俊凱於民國88年7月12日向債權人申請信用卡(帳號:0000000000000000),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2、3、4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暨自民國
104年12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105年5月9日止未受償之循環利息1744元及費用700元。已結算未受償之利息係依信用卡約定條款有關遲延利息之約定"各筆循環信用利息之計算,係將每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自各筆帳款入帳日起,就該帳款之餘額以當時約定之年利率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結算至利息起算日前一日。
緣相對人王俊凱於民國102年6月21日向債權人申請卡友優惠貸款(帳號:0000000000000000),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6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暨自民國105年5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105年5月9日止未受償之循環利息858元及費用5797元。利息係依貸款約定條款有關遲延利息之約定"遲延利息計算係自每筆月付金應還款日起,就該筆月付金中本金餘額,以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至結清之日止。甲方同意如債務到期或視為全部到期而遲延給付時,自到期日起算至清償日止,按借款本金餘額依年利率20%計算遲延利息。"緣相對人王俊凱於民國90年4月30日向債權人申請信用卡(帳號:0000000000000000),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7、8、9、10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暨自民國104年9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105年5月9日止未受償之循環利息1896元及費用1628元。已結算未受償之利息係依信用卡約定條款有關遲延利息之約定"各筆循環信用利息之計算,係將每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自各筆帳款入帳日起,就該帳款之餘額以當時約定之年利率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結算至利息起算日前一日。
緣相對人王俊凱於民國99年12月29日向債權人申請信用卡(帳號:0000000000000000),詎相對人逾期未為繳款,迄今尚欠如利息附表序號11、12、13、14所示之本金及利息,暨自民國104年11月起各筆本金結算至民國105年5月9日止未受償之循環利息1847元及費用907元。已結算未受償之利息係依信用卡約定條款有關遲延利息之約定"各筆循環信用利息之計算,係將每筆「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自各筆帳款入帳日起,就該帳款之餘額以當時約定之年利率計算至該筆帳款結清之日止。",結算至利息起算日前一日。
本件為請求一定數量金錢為標的,為求簡速,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鑒核,迅賜對相對人發給支付命令,並負擔督促程序費用,俾保債權,至感德便。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所示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05年6月4日
民事第五庭司法事務官附表105年度司促字第15912號利息: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序號││││││├──┼───┼─────┼──────┼──────┼───────┤│002│新臺幣│王俊凱431│自民國105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三│││9261元│0000000000│05月10日││點二九││││708│起│││├──┼───┼─────┼──────┼──────┼───────┤│003│新臺幣│王俊凱431│自民國105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二│││13430│0000000000│05月10日││點七九│││元│708│起│││├──┼───┼─────┼──────┼──────┼───────┤│004│新臺幣│王俊凱431│自民國105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一│││35825│0000000000│05月10日││點七九│││元│708│起│││├──┼───┼─────┼──────┼──────┼───────┤│006│新臺幣│王俊凱463│自民國105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二十│││212652│0000000000│05月10日│││││元│434│起│││├──┼───┼─────┼──────┼──────┼───────┤│007│新臺幣│王俊凱543│自民國105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三│││1560元│0000000000│05月10日││點二九││││601│起│││├──┼───┼─────┼──────┼──────┼───────┤│008│新臺幣│王俊凱543│自民國105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五│││15058│0000000000│05月10日│││││元│601│起│││├──┼───┼─────┼──────┼──────┼───────┤│009│新臺幣│王俊凱543│自民國105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四│││18497│0000000000│05月10日││點七九│││元│601│起│││├──┼───┼─────┼──────┼──────┼───────┤│010│新臺幣│王俊凱543│自民國105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三│││21744│0000000000│05月10日││點七九│││元│601│起│││├──┼───┼─────┼──────┼──────┼───────┤│011│新臺幣│王俊凱552│自民國105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三│││1008元│0000000000│05月10日││點七九││││000│起│││├──┼───┼─────┼──────┼──────┼───────┤│012│新臺幣│王俊凱552│自民國105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二│││6838元│0000000000│05月10日││點七九││││000│起│││├──┼───┼─────┼──────┼──────┼───────┤│013│新臺幣│王俊凱552│自民國105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三│││16713│0000000000│05月10日││點二九│││元│000│起│││├──┼───┼─────┼──────┼──────┼───────┤│014│新臺幣│王俊凱552│自民國105年│至清償日止│年息百分之十一│││35360│0000000000│05月10日││點七九│││元│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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