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度重訴字第109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重訴字第10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2月28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重訴字第一○九四號
原告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戊○○訴訟代理人甲○○兼送達代收人丁○○被告豐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乙○○被告丙○○
己○○右四人共同訴訟代理人庚○○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八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許石慶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八日~B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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