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智附民字第3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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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智附民字第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6月16日

裁判案由:著作權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智附民字第36號原告日東商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星宇 送達代收人 夏宗漢 訴訟代理人夏宗漢被告逸華國際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黃榆庭 上列被告因著作權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劉芳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湘文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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