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10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3月15日
裁判案由: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1094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許凱翔律師
張崇哲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第6142號),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於民國110年4月20日下午3時30分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張鶴齡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
書記官黃當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