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6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6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7月2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66號聲請人世生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政勳 代理人 張淑惠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16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5年6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
民三庭法官曾文欣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
書記官許庚森┌──────────────────────────────────────────┐│支票附表:105年度除字第66號│├──┬─────┬─────┬───────┬───────┬─────┬─────┤│編│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號││││(新臺幣)│││├──┼─────┼─────┼───────┼───────┼─────┼─────┤│001│世生實業有│第一銀行朴│104年11月5日│224,701元│HA0000000│受款人:育│││限公司林│子分行││││德實業股份│││政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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