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6765號
聲請人興創有限合夥
法定代理人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陳柏誠 即泓新車業行、 藺韋豪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相對人「陳柏誠即泓新車業行」為是否有誤?請提出其最新商業變更登記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8月5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6765號
聲請人興創有限合夥
法定代理人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陳柏誠 即泓新車業行、 藺韋豪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相對人「陳柏誠即泓新車業行」為是否有誤?請提出其最新商業變更登記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8月5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