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簡易庭106年度宜簡字第52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6年度宜簡字第52號
原   告 公信力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整宏
被   告  吳育姬
       吳育臨
       吳育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4月19日言詞辯論
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於繼承被繼承人 吳頎政 之遺產範圍內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
陸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
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陸仟伍佰元由被告於繼承被繼承人吳頎政之遺產
範圍內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
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
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原告原起訴主張被告等應連帶給付
原告新臺幣(下同)60萬元,及自民國104年10月11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嗣於106年4月
19日本院言詞辯論時變更為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60萬元,及
自起訴狀繕本送達最後一位被告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
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查原告並未變更原起訴之訴訟
標的,僅係更正請求利息之起算日,核屬減縮應受判決事項
之聲明,與首揭規定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二、原告起訴主張:原告執有訴外人吳頎政所簽發並由訴外人戴
三騏背書轉讓如附表所示之本票2紙(下稱系爭本票),惟
系爭本票屆期提示後未獲清償,因吳頎政業已於102年2月2
日死亡,被告等為吳頎政之繼承人,爰依票據及繼承之法律
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60萬
元,及自起訴狀送達最後一位被告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
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
三、被告則以:伊等對於系爭本票均不清楚,且吳頎政亦不曾對
伊等講過系爭本票之事宜,伊等並不清楚吳頎政對外之債務
狀況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四、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系爭本票為吳頎政所簽發,吳頎政已於102年2月
2日死亡,被告等為吳頎政之繼承人,且未依法向法院聲
明拋棄繼承之事實乙節,業據其提出本票2紙及戶籍謄本
為證,且為被告所不爭執,應堪信為真實,惟被告等仍以
前詞置辯。
(二)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二人以上共同
簽名時,應連帶負責,票據法第5條定有明文。次按繼承
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
上之一切權利、義務;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
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民法第1148條第1項前
段、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系爭本票既為吳頎政所
簽發,吳頎政雖已於102年2月2日死亡,惟被告等既為吳
頎政之繼承人,揆諸前揭規定,被告等對於本件債務即應
以渠等繼承所得之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是原告請求被
告等於繼承被繼承人吳頎政之遺產範圍內連帶給付原告如
主文第1項所示金額,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
請求,即屬無據。
(三)末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
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
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
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又發票人得
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及其利率。利率未經載明時,
定為年利六釐。利息自發票日起算。但有特約者,不在此
限,票據法第28條定有明文,依票據法第124條規定,本
票準用票據法第28條規定。綜上所述,原告依據票據及繼
承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於繼承被繼承人吳頎政之遺產範
圍內連帶給付60萬元,及自起訴狀送達最後一位被告之翌
日即106年4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
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為無理
由,應予駁回。
五、本件判決之基礎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
核與判決不生影響,毋庸一一論列,併此敘明。
六、本件原告勝訴部分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適用簡易程序所
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
職權宣告假執行。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85條第2項。
經核本件訴訟費用為6,500元,又原告於不計算訴訟標的價
額之概括繼承部分敗訴,訴訟費用仍應由被告全部負擔。
中華民國106年5月17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宜蘭簡易庭
法官許婉芳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6年5月18日
書記官陳靜怡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