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3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1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5月0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136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丁國城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
4年度偵字第870號、104年度毒偵字第67號、104年度毒偵字第158號)及移送併辦(104年度偵字第1834號),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5月1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高士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嫀文中華民國10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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