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移調字第52號民事其他文書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移調字第52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4月23日
裁判案由:第三人異議之訴
調解程序筆錄
聲請人甲○○訴訟代理人 盧世欽 律師相對人乙○○○○○○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移調字第52號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於中華民國96年4月23日上午09時3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法官吳俊龍書記官邱秋珍調解委員莊廷鐘朗讀案由:
聲請人甲○○到聲請人訴訟代理人盧世欽律師到相對人乙00000000到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自陳述訟爭要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讓步,經兩造同意,酌定調解條款,調解條款如下:
一、聲請人願給付相對人新台幣貳拾柒萬元,給付方法:於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三十日以前全部給付完畢。(匯款帳戶:合作金庫銀行萬丹分行,戶名: 蘇崑茂 ,帳號:0000000000000)。
二、兩造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訴訟費用由兩造各自負擔。上筆錄經當庭交付閱覽並無異議簽名於後:
調解委員莊廷鐘聲請人甲○○聲請人訴訟代理人盧世欽律師相對人蘇崑茂報知法官本件調解條款。
法官
准予核定,調解成立。聲請人
請求退還本案(案號:96年度訴字第953號)裁判費三分之二。
中華民國96年4月23日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6年4月23日
書記官邱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