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129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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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12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2月02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129號聲請人 馮玲純 (即馮 李蘭英 之繼承人)
馮維新 (即馮李蘭英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162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1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2月2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薛中興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2月2日
書記官陳立俐┌───────────────────────────────────────────────────┐│附表:105年度除字第12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1│500││├──┼───────────────┼──────────────┼────┼───┼────┼───┤│0002│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1│30││├──┼───────────────┼──────────────┼────┼───┼────┼───┤│0003│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26││├──┼───────────────┼──────────────┼────┼───┼────┼───┤│0004│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