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司促字第968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4月2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促字第9680號債權人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璟璇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申佳莉 (原名: 申憶春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表明正確債務人姓名究為申憶春抑或 申億春 。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0年4月2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司促字第968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4月2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促字第9680號債權人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璟璇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 申佳莉 (原名: 申憶春 )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表明正確債務人姓名究為申憶春抑或 申億春 。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中華民國100年4月2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