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3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0九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李秉右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官王復生
法官徐子涵法官陳明珠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美雲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3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29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0九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李秉右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官王復生
法官徐子涵法官陳明珠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美雲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