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16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8月20日
裁判案由:履行契約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六○六號
原告誠信砂石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謝英吉 律師複代理人 詹漢山 律師被告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朱坤棋 律師
丙○○右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午十時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王金洲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日~B法院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