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78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7月2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783號
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弄5號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7月28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郭惠玲本裁定不得抗告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鄭雅文中華民國94年7月28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78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7月2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783號
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弄5號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7月28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郭惠玲本裁定不得抗告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鄭雅文中華民國9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