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22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22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226號聲請人 蕭雅文 代理人 徐美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9月24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民國104年度司催字第16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4年8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9月25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王佳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4年9月25日
書記官林兆嘉┌──────────────────────────────────────────────────┐│附表:股票104年度除字第22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ND0000000-0││1│1000││├──┼──────────────┼──────────────┼────┼───┼────┼───┤│0002│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5ND0000000-0││1│1000││├──┼──────────────┼──────────────┼────┼───┼────┼───┤│0003│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NE0000000-0││1│10000││├──┼──────────────┼──────────────┼────┼───┼────┼───┤│0004│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NE0000000-0││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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