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消債清字第11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消債清字第11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清算程序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消債清字第111號聲請人 賴正煌 代理人 陳永祥 律師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聲請清算,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賴正煌自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十六日下午四時起開始清算程序。
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清算程序。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伊有不能清償債務情事,曾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本條例),向陽信商業銀行提出前置協商,因雙方意見不一致,於民國103年10月24日協商不成立,爰聲請准予清算等語。
二、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本條例所定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債務人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或許可和解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清算。法院開始清算程序之裁定,應載明其年、月、日、時,並即時發生效力。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得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必要時得選任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適當之自然人或法人一人為監督人或管理人。本條例第3條、第80條前段、第83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亦有明文。
三、經查:㈠聲請人所主張上開事實,業據其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
書【104年度消債更字第152號卷(下稱更卷)第7頁至第8頁】、債權人清冊(更卷第6頁)、戶籍謄本(更卷第30頁)、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1年至102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更卷第14頁至第16頁)、103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更卷第32頁)、農產品收入切結書(本案卷第11頁)、調解不成立證明書(更卷第17頁)、土地租賃契約(本案卷第7頁至第9頁)、個人商業保險查詢結果表(本案卷第25頁)、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信用報告(調卷第25頁至第26頁)等在卷足憑,堪信屬實。
㈡次查,聲請人於101年至103年度稅後所得為225,360元
、209,940元、236,988元,平均每月所得18,780元、17,495元、19,749元,名下無財產,有新光人壽保單解約金264,751元。又聲請人原任職於銓元營造有限公司,於
104年4月1日離職後從事栽種檳榔、檸檬等作物,據其所提供之土地租賃契約書,耕作地點位於高雄市○○鎮○○○段,依其所提農產品收入切結書,扣除租金支出,栽種檳榔之年收入可達170,000元以上,栽種檸檬年收入可達140,000元,平均每月收入25,833元【計算式:(170,000+140,000)÷12=25,833,四捨五入】,此有上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屬清單、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土地租賃契約、農產品收入切結書、投保簡表等在卷可證(更卷第14頁至第16頁、第32頁、本案卷第7頁至第11頁、第32頁)。在別無其他資料可認聲請人有其他收入之情形下,以其每月平均收入22,833元核算現在償債能力之基礎,堪認妥適。
㈢再查,就聲請人每月個人必要支出部分,因聲請人目前已
負債,自應撙節開銷以清償債務,每月必要生活費應以行政院內政部所公告最低生活費用為限。又最低生活費用,係照當地最近1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60%,依其基準之家庭收支調查報告調查表格式所示有關經常性支出之調查項目,其原即包括利息支出、食品、衣著、房租及水費、電費、醫療保健、交通、娛樂、教育等基本生活需求。再審酌104年度高雄市最低生活費用12,485元,聲請人自陳僅負擔配偶、子女之健保費,其餘費用由配偶負擔,自103年8月起已未負擔配偶及子女之扶養費,每月支出11,115元,未高於最低生活費用,顯已樽節支出,所陳自屬可採。
㈣承上,聲請人目前每月收入25,833元,每月必要支出11,115元,其收入扣除必要支出,餘14,718元【計算式:
25,833-11,115=14,718】,而債權陳報結果(更卷第48頁至第83頁),聲請人目前未擔保債務合計為37,817,490元(包括:花旗(台灣)商業銀行562,924元、陽信商業銀行37,254,566元,另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債務14,178,466元由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8成,為有擔保債務,不列入計算。),扣除新光人壽保單解約金,以聲請人每月所餘14,718元逐年清償,尚需約2,551個月【計算式:(37,817,490-264,751)÷14,718=2,551,四捨五入】,即需近213年始能清償完畢,堪認聲請人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此外,又查無聲請人有本條例第6條第3項、第8條或第82條第2項所定駁回清算聲請之事由存在,是聲請人聲請本件清算,為有理由,應予准許,爰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清算程序。
四、依本條例第83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9月16日
民事庭法官譚德周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9月16日
書記官梁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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