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8年上訴字第27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8月26日
裁判案由:強盜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上訴字第279號上訴人即被告甲○○原名 黃創業
(現於臺灣桃園監獄執行中)選任辯護人 吳鴻奎 律師(法律扶助)
張人志 律師(法律扶助)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強盜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777號,中華民國97年9月1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8月26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官蘇隆惠
法官許永煌法官曾家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任正人中華民國9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