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45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9年聲字第45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10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455號聲請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9年度執聲字第34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理由受刑人甲○○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詳如附表所示),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5月10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何怡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99年5月10日
書記官翁其良附表: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8.05.23│98.07.31│98.08.01│├────────┼────────┼────────┼────────┤│偵查機關│基隆地檢98年度毒│基隆地檢98年度毒│基隆地檢98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1015號│偵字第1773號、98│偵字第1773號、98││││年度偵字第3528號│年度偵字第3528號│├───┬────┼────────┼────────┼────────┤││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8年度簡上字第15│98年度簡上字第20│98年度簡上字第20││││9號│4號│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8.11.10│98.12.30│98.12.30│├───┼────┼────────┼────────┼────────┤││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8年度簡上字第15│98年度簡上字第20│98年度簡上字第20││││9號│4號│4號││判決├────┼────────┼────────┼────────┤││判決│98.11.10│98.12.30│98.12.30│││確定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9年度執│基隆地檢99年度執│基隆地檢99年度執│││字第3號(99執更│字第336號(99執│字第336號(99執│││277號)│更277號)│更277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8.09.09│98.09.30│98.09.30下午5時│││││10分為警採尿回溯│││││24小時內某時│├────────┼────────┼────────┼────────┤│偵查機關│基隆地檢98年度毒│基隆地檢98年度毒│基隆地檢98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1679號│偵字第1846號│偵字第1846號│├───┬────┼────────┼────────┼────────┤││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9年度基簡字第54│98年度訴字第1194│98年度訴字第1194││││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9.01.20│98.12.31│98.12.31│├───┼────┼────────┼────────┼────────┤││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9年度基簡字第54│98年度訴字第1194│98年度訴字第1194││││號│號│號││判決├────┼────────┼────────┼────────┤││判決│99.02.22│99.04.02│99.04.02│││確定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9年度執│基隆地檢99年度執│基隆地檢99年度執│││字第622號(99執│字第935號│字第935號│││更277號)│││└────────┴────────┴────────┴────────┘┌────────┬────────┬────────┬────────┐│編號│7│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8.06.11│98.06.15││├────────┼────────┼────────┼────────┤│偵查機關│基隆地檢98年度毒│基隆地檢98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1368、1406│偵字第1368、1406││││號│號││├───┬────┼────────┼────────┼────────┤││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8年度易字第528│98年度易字第528│││││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8.12.15│98.12.15││├───┼────┼────────┼────────┼────────┤││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8年度上易字第42│98年度上易字第42│││││9號│9號│││判決├────┼────────┼────────┼────────┤││判決│99.04.06│99.04.06││││確定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9年度執│基隆地檢99年度執││││字第961號│字第9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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