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除字第183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1月1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除字第1833號聲請人 黃致祥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於民國101年7月4日以101年度司催字第1274號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1年10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11月19日
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許純芳
法官林春鈴法官鄭昱仁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9日
書記官李婉菱┌──────────────────────────────┐│附表:101年度除字第1833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0│1│1000│├──┼────────────┼────────┼──┼──┤│0002│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0│1│1000│├──┼────────────┼────────┼──┼──┤│0003│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0│1│1000│├──┼────────────┼────────┼──┼──┤│0004│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0│1│1000│├──┼────────────┼────────┼──┼──┤│0005│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0│1│1000│├──┼────────────┼────────┼──┼──┤│0006│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0│1│1000│├──┼────────────┼────────┼──┼──┤│0007│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0│1│1000│├──┼────────────┼────────┼──┼──┤│0008│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0│1│1000│├──┼────────────┼────────┼──┼──┤│0009│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0│1│1000│├──┼────────────┼────────┼──┼──┤│0010│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0│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