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131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131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22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1316號聲請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李堂喜上列聲請人因對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0年度執字第244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李堂喜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 陸年
理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逾越,最高法院80年臺非字第473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是以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
二、查本件受刑人李堂喜因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而其中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所示之罪,前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100年度訴字第952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在案;編號3至編號15所示之罪,前經本院以100年度訴字第125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年6月確定在案,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判決書附卷可稽,是本院定應執行刑,除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重於如附表所示各罪加計之總和外,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上開所定之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6月與5年6月加計後之總和,即7年。茲檢察官聲請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依法定其應執行之刑為如主文所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2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李奕逸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林惠鳳中華民國100年12月22日附表:
┌───────┬─────────────┬─────────────┬─────────────┐│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99年12月31日│99年12月31日│99年9月30日│├───┬───┼─────────────┼─────────────┼─────────────┤│偵查機│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關及案 ├───┼─────────────┼─────────────┼─────────────┤│號│案號│100年度毒偵字第377號│100年度毒偵字第377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最後事│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實審├───┼─────────────┼─────────────┼─────────────┤││案號│100年度訴字第952號│100年度訴字第952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日期│100年8月18日│100年8月18日│100年7月26日│├───┼───┼─────────────┼─────────────┼─────────────┤│確定│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南高分院││判決├───┼─────────────┼─────────────┼─────────────┤││案號│100年度訴字第952號│100年度易字第952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日期│100年9月6日│100年9月6日│100年9月27日│├───┴───┼─────────────┼─────────────┼─────────────┤│備註│①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字第46│①彰化地檢100年度執字第46│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99號(雲林地檢100年執助│99號(雲林地檢100年執助│45號│││字第719號)│字第719號)│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②編號1至2之應執行刑為有│②編號1至2之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1年6月│期徒刑1年6月││└───────┴─────────────┴─────────────┴─────────────┘┌───────┬─────────────┬─────────────┬─────────────┐│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99年10月2日│99年10月10日│99年10月16日│├───┬───┼─────────────┼─────────────┼─────────────┤│偵查機│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關及案├───┼─────────────┼─────────────┼─────────────┤│號│案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實審├───┼─────────────┼─────────────┼─────────────┤││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日期│100年7月26日│100年7月26日│100年7月26日│├───┼───┼─────────────┼─────────────┼─────────────┤│確定│法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判決├───┼─────────────┼─────────────┼─────────────┤││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日期│100年9月27日│100年9月27日│100年9月27日│├───┴───┼─────────────┼─────────────┼─────────────┤│備註│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45號│45號│45號│││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99年10月17日│99年10月29日│99年10月30日│├───┬───┼─────────────┼─────────────┼─────────────┤│偵查機│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關及案├───┼─────────────┼─────────────┼─────────────┤│號│案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實審├───┼─────────────┼─────────────┼─────────────┤││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日期│100年7月26日│100年7月26日│100年7月26日│├───┼───┼─────────────┼─────────────┼─────────────┤│確定│法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判決├───┼─────────────┼─────────────┼─────────────┤││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日期│100年9月27日│100年9月27日│100年9月27日│├───┴───┼─────────────┼─────────────┼─────────────┤│備註│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45號│45號│45號│││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99年11月17日│99年9月22日│99年10月30日│├───┬───┼─────────────┼─────────────┼─────────────┤│偵查機│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關及案├───┼─────────────┼─────────────┼─────────────┤│號│案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實審├───┼─────────────┼─────────────┼─────────────┤││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日期│100年7月26日│100年7月26日│100年7月26日│├───┼───┼─────────────┼─────────────┼─────────────┤│確定│法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判決├───┼─────────────┼─────────────┼─────────────┤││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日期│100年9月27日│100年9月27日│100年9月27日│├───┴───┼─────────────┼─────────────┼─────────────┤│備註│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45號│45號│45號│││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99年10月31日│99年11月2日│99年11月24日│├───┬───┼─────────────┼─────────────┼─────────────┤│偵查機│機關│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關及案├───┼─────────────┼─────────────┼─────────────┤│號│案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100年度偵字第511號│├───┼───┼─────────────┼─────────────┼─────────────┤│最後事│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實審├───┼─────────────┼─────────────┼─────────────┤││案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100年度訴字第125號││├───┼─────────────┼─────────────┼─────────────┤││日期│100年7月26日│100年7月26日│100年11月26日│├───┼───┼─────────────┼─────────────┼─────────────┤│確定│法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臺南高分院││判決├───┼─────────────┼─────────────┼─────────────┤││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03號││├───┼─────────────┼─────────────┼─────────────┤││日期│100年9月27日│100年9月27日│100年9月27日│├───┴───┼─────────────┼─────────────┼─────────────┤│備註│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①雲林地檢100年度執字第24│││45號│45號│45號│││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②編號3至15之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期徒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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